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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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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出席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政务司司长:昨天法庭就唐英杰煽动分裂国家,以及恐怖活动罪作出了判刑,判监九年。由于有可能有跟进的法律程序,所以我在此想讲几点。第一,在法庭作出判刑时,法庭是充分指出有关的罪案是严重罪案,是必须判以阻吓性的刑期,而阻吓性的刑期不止是针对被告人,亦要足以令到社会大众有一个一般的阻吓性。所以任何人如果尝试去挑战《香港国安法》,或者去挑战国家安全的底线,这等于引火自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终身后悔,所以不可以以身试法。
 
  第二点,我要反对以及驳斥外国的官员或者政客对于《香港国安法》,以及这一宗国安法的审讯作出一些政治攻击。我们处理这一件《香港国安法》的案件,第一,法庭是公开审讯,被告人是受到资深大律师作出辩护,而法庭是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决,亦在公开判决书里清楚作出解释。这个正正是表现了我们的法治精神和实践,亦证明了外国的官员或政客因为政治理由而无理攻击《香港国安法》及批评有关案件是政治操作,大家清清楚楚(知道这些批评是)因为政治而凌驾公义的一些无中生有的批评。我在此必须要反对以及驳斥他们。

  第三点,在法庭就唐英杰案作出判罪后,有不法之徒致电去恐吓法官,这个有违法纪的事情必须追究到底。所以我已经要求警队去全面调查,一定要把这些不法之徒绳之于法。大家可以问问题。
 
记者:司长,想问新华社有关教协的评论提到要铲除教协,你自己如何看待?你觉得香港有没有需要取缔教协这个组织?
 
政务司司长:任何组织,它的活动如果受到相关法律规限,无论是《社团条例》、无论是《公司条例》,或者是工会的登记等,它必须按照法律的规限去运作。任何专业组织,当然最终应该为专业去服务。在此我不会针对个别组织作评论,但肯定大家是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所限制的任何行为和活动。
 
记者:内地官媒在文中有提到港府的相关部门要彻查问题,港府会否彻查?如果彻查的话,会循哪方面去调查?还是交给警方处理?教协有八万会员,如要取缔,如何评估后续?
 
政务司司长:刚才我回答你们的问题时已经清楚说明,任何一个组织的行为或活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有关部门如果留意到某一个组织的行为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它们会根据相关条例去采取行动。还有没有问题?
 
记者:是否同意新华社形容教协是「毒瘤」这个说法?
 
政务司司长:大家可以看到一个专业机构或组织,它应该如何为它的专业会员服务。如果一个组织做的事情超出了一些专业组织应该做的活动,我们的有关部门会按着法律、法规去处理,而大家都看到不同活动会公开在不同媒体上,看到他们日常是如何运作。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1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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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