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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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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三十日)公布,行政长官已委任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麦伟德为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主席,任期三年,由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至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长官同时再度委任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伦明高为两个审裁处的主席,任期三年,由二○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麦伟德先生在法律界有超过40年经验。他于二○一一年加入司法机构,二○二一年二月退休前就任于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我们有信心麦伟德先生凭借其在审裁及司法事宜方面的渊博经验及知识,能带领两个审裁处畅顺运作。」

  他又说:「伦明高先生在过去任期内对两个审裁处贡献良多,我们深信他在接下来的任期必定能继续领导审裁处有效运作。」

  陈茂波亦感谢即将卸任的主席邓立泰在任期内对两个审裁处的工作所作出的宝贵贡献。

  现时,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共有四名主席,另外两名主席为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夏正民和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郭庆伟。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成立。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处理六种市场失当行为,即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资料、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以及操纵证券市场。除此以外,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获赋权可就上市法团披露股价敏感资料违规情况进行研讯。

  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覆核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证监会认可的投资者赔偿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的指明决定。审裁处的覆核可有效确保该等规管决定合理和公平。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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