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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元朗朗边发展计划张贴收回土地公告及设定地役权或其他权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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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七月二十九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以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第14条及第16条,张贴收回土地公告及设定地役权或其他权利的通知书,以进行元朗朗边公营房屋发展。

  政府将收回106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积约4.8公顷;并且在一幅涉及面积约354平方米的土地设定地役权或其他权利。上述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归还政府所有,以及为政府而设定地役权或其他权利。

  政府会与相关土地业权人和受影响人士保持紧密沟通,妥善处理他们的补偿及安置事宜。

  元朗朗边的公营房屋发展全面落成后,将提供合共约12 000个单位,预计首批公营房屋住户可于二○二五年入伙。
 
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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