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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三间连锁肉食店因叫卖噪音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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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连锁肉食店的「朗丰食品有限公司」和「博城有限公司」,因旗下位于元朗的分店持续大声播放叫卖录音,对附近市民造成噪音烦扰,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16,000元。其中,「朗丰食品有限公司」因其位于合财街的两间肉食店发出叫卖噪音,先后在七月二十日和今日(七月二十七日)被定罪;至于「博城有限公司」则因其位于牡丹街的肉食店造成噪音烦扰,于今日被定罪。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方一直严厉打撃各区店铺叫卖造成噪音烦扰的情况,除加强日常巡查及重点针对屡次违规的店铺外,亦会联同相关政府部门包括食物环境卫生署及警务处等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环保署自二○一八年一月起在全港各区加强打撃店铺叫卖造成噪音烦扰的违法行为,至今共有84宗被法庭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的定罪个案,合共被判罚款达442,200元。环保署除检控犯䅁的公司外,亦会按法例向有关公司董事提出检控,以加重刑罚及加大阻吓作用。

  就元朗区而言,署方一直密切监察区内店铺叫卖的情况,并不时采取突击执法行动,以打击违规行为。由二○一八年至今,该区有25宗店铺被法院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的定罪个案,合共被判处罚款超过80,000元。

  发言人提醒零售店铺与商贩负责人,署方的执法行动将持续进行。店铺为招徕顾客而播放宣传录音,必须尽量将声量限于店铺内,避免对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烦扰,否则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一万元,屡次违规的店铺经营者或公司董事亦须负上个人刑责。
 
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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