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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立法打击网上虚假资讯」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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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就「立法打击网上虚假资讯」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议员今日就「立法打击网上虚假资讯」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作为前警务处处长,对于这些假新闻所带来的伤害,其实有切肤之痛。首先,我想回应一下郑松泰议员刚才的发言,因为我担忧你的发言是会有市民被误导。首先,我们现行的法例下,针对一些假新闻的刑事条例必须是一些假新闻,并具有邪恶的目的,例如是煽动仇恨,或是危害国家安全,或有其他刑事目的;与刚才郑松泰议员所讲的,「防民之口」或一些立场不同的发言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这必须向市民说出,不要被误导。第二,郑松泰议员在最后的发言提到「政府说你是假新闻,你便是假新闻」,我亦必须要澄清,如果有检控的话,必须是由法庭裁决这些是否假新闻,不是由政府说了算。如果有市民因为听了以为政府会滥权的话,这亦是需要指出的。
 
  我现在综合回应刚才讨论提及的几个要点。

  正如我在开场发言中提出,假新闻对社会遗害极大,特别是捏造事实煽动仇恨政府的情绪的虚假信息。民政事务局局长会认真研究其他国家和地方应对假新闻、假资讯的经验和处理方法,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意见参考。在目前未有假新闻法例的情况下,政府也会使用一些切实可行的行政或法律途径作出打击。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我们会用「有法必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大原则采取执法行动。如果有人发放不当资讯,警方可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或《香港国安法》等途径追究。
 
  我们一直不遗余力,维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不法分子透过互联网所犯的非法行为,警方必定会作出调查,严厉执法。
 
  就各位议员在今日辩论中提出的意见,我们亦已知悉。
 
  刚才有议员曾经提出有关禁止散播虚假资讯的网站运作等问题,在此我想说,警方会针对任何在网上散播虚假信息、企图煽动仇恨或暴力行为的意图进行调查,并会要求服务供应商移除不实或不当信息。
 
  如电子信息相当有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警方可按照《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所订的实施细则的权力,对该些电子信息作出禁制行动。
 
  最后,我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轻信假消息、假新闻。保安局和警方会一如既往,使用一切可行的行政和法律途径打击发放假消息、假新闻,亦期望整个社会同心协力向暴力说「不」,让社会得以重回正轨。多谢主席。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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