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四题:受房委会工厂大厦清拆影响的租户
*********************
  以下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郑松泰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答覆:
 
问题: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于本年五月公布,决定清拆辖下四幢工厂大厦,以把有关用地改作住宅用途。据悉,超过二千个租户受影响,当中不少是已经营数十年并向社区提供民生用品的中小企业。房委会会向每个受影响租户发放相当于15个月租金的特惠津贴,并会向每个在明年二月前迁出的租户额外发放十万元现金。有受影响租户表示,该等款项金额太少,不足以让他们另觅地方继续经营,或支付结业所招致的费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委会基于甚么准则把上述款项定于十万元的水平;及
 
(二)房委会会否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讨,制订一套财政及行政支援方案,向受影响租户提供额外支援;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众所周知,公营房屋短缺,是政府当下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为能满足社会对公营房屋的殷切需求,政府一直积极觅地造地,以增加公营房屋供应。
 
  行政长官在2019年《施政报告》中邀请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研究重建辖下六个工厂大厦作公营房屋用途。房委会已完成有关研究,并决定将其中四个工厂大厦,即业安工厂大厦、穗辉工厂大厦、宏昌工厂大厦和葵安工厂大厦的用地作公营房屋发展。另外两个工厂大厦,即晋升工厂大厦及开泰工厂大厦则因为受环境限制,现阶段不适宜作房屋发展。房委会通过上述研究结果,会为相关的四个工厂大厦用地开展改划用途的程序,并同时清空及拆卸有关建筑物。有关安排可缩短重建计划的时间,加快房屋供应,以满足公营房屋的殷切需求。
 
  就郑松泰议员的提问,我现在综合回覆如下:
 
  房委会辖下工厂大厦以商业原则营运,租户以三年定期租约形式租用。根据租约,房委会有权在给予租户三个月通知后终止租约,而租户在法律上或合约上并无权获得迁置或任何形式的补偿。为了协助租户搬迁,房委会不单提早通知受重建或清拆计划影响的租户,让他们早作计划,亦在参考当前情况后,决定提供一系列的协助安排,包括特惠津贴等。
 
  除给予受影响租户18个月通知期,让他们于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以前迁出单位外,房委会亦向受影响租户发放特惠津贴,金额为15个月的租金或暂准证费,并按公布清拆计划当日(即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于有关租约或暂准证内订明的租金或暂准证费计算。
 
  有意继续经营的受影响租户可选择参与局限性投标,优先竞投房委会余下两个工厂大厦,即晋升工厂大厦及开泰工厂大厦的空置单位,并享有三个月免租期。选择不租用或未能成功租用房委会余下两个工厂大厦单位的受影响租户可获发放一笔过款项,数额以每个25平方米的标准单位25 400元计算。他们亦可选择租用私人市场的工厂大厦单位。房委会拟重建的四个工厂大厦的总室内楼面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资料,截至二○二○年十二月底,私人分层工厂大厦的空置单位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供应充裕。这些私人工厂大厦单位中亦有与四个房委会拟重建的工厂大厦楼龄、面积、租金或地区等相约的单位。
 
  考虑到同时清拆四个工厂大厦会有较多租户受影响,而房委会余下两个工厂大厦的空置单位供应有限,房委会于是在是次清拆计划中亦首次作出特别安排,为租户提供「早鸟优惠」。不租用房委会余下两个工厂大厦单位,并提早在二○二二年二月底或以前迁出及交还单位的受影响租户,会获得额外发放一笔100 000元的「早鸟优惠」,以鼓励他们及早在私人市场物色合适的地方或作出其他计划。房委会相信这笔额外的款项可为不租用房委会余下两个工厂大厦单位的受影响租户提供一定的帮助,特别是现时租用较少单位,例如一至两个标准单位的租户。
    
  假如租户以月租2 500元租用一个25平方米的标准单位,有关租户可获的特惠津贴数额为37 500元。若租户不租用房委会余下两个工厂大厦的单位,可多获一笔为数25 400元的款项,合共62 900元。如租户于二○二二年二月底前迁出及交还现租单位,更可额外获得「早鸟优惠」100 000元,即款额总数可达162 900元。
 
  房委会理解个别租户或有不同的需要,因而希望获得更多协助。现时房委会提供的各项津贴及款项,上述例子的租户可获得的最高款额已达其每月租金的65倍。事实上,个别租用较多单位的租户可获的最高款额超过200万元。由于涉及公帑的运用,房委会必须审慎处理。房委会会继续与受影响租户保持紧密联系,适时回应他们的查询和关注事项。
 
  多谢主席。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