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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立法会会期中止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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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表示,在考虑相关的选举法例,以及过去公共选举的一贯做法,行政长官已指明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为第六届立法会会期中止的日期,其运作亦随之终止。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6(3)条,为使立法会换届选举得以举行,行政长官可在立法会任期完结前中止立法会会期,以终止立法会的运作。考虑到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今年十二月十九日举行,而选举的提名期将订于今年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十二日,为确保所有候选人(包括现任立法会议员)均在平等的基础上竞选,行政长官已指明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即提名期展开的日期)为第六届立法会会期中止的日期。
 
  有关立法会会期中止日期的公告,将于七月二十三日刊登宪报。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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