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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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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作为一项金融基建项目,「积金易」平台主要针对现时强积金计划管理工作分散及倚赖纸本交易而成本高的情况,透过工序标准化、精简化和自动化,把目前分散于各个受托人的计划管理工作集中处理,并以收回成本的方式提供服务。在规模经济效益和数码化的带动下,「积金易」平台将提高强积金制度的运作效率和成本效益,降低行政费用,从而创造减费空间及更佳的强积金体验。
 
  继去年七月立法会通过第一阶段的立法修订,赋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成立全资附属公司,以推展「积金易」平台项目后,我们现提交《条例草案》,以进一步修订《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及相关的法例,为推行「积金易」平台提供稳健的法律基础。
 
  具体而言,《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六方面:
 
(一)订明「积金易」平台的运作框架和强制使用;
 
(二)厘定负责管理和营运平台的积金易平台有限公司的公共职能;
 
(三)订明积金局的监督角色;
 
(四)就「积金易」平台运作后所减省的行政成本及收费,制定相关规定;
 
(五)反映因推行「积金易」平台而精简的工作流程;及
 
(六)就现行法例作出其他杂项修订,例如调低预设投资策略成分基金的实付开支上限、赋权审计署署长可对积金局及其全资附属公司进行衡工量值式审计,以及修订有关积金局副主席的委任安排等。
 
  「积金易」平台项目的其中一项政策目标,是早日为强积金计划成员节省行政成本和降低收费。就此,《条例草案》明确规管有关「积金易」平台推行后计划管理工作的收费。第一,受托人将不得收取高于未来平台收费的计划行政费;第二,受托人须把减省的成本,即现时受托人向计划成员收取的行政费与将来平台收费之差额,反映在基金开支比率上,以确保所减省的成本直接转移予计划成员,而整体的基金收费同时有相应幅度的减幅。
 
  我们有信心按照《条例草案》的规定,「积金易」平台可为计划成员带来实际得益。根据最新估算,当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按序迁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预期计划成员需支付的平均计划行政费即可降低约三成,而整体费用也会相应下调。在运作10年后,「积金易」平台可量化的累计节省成本总额达300亿元至400亿元。此外,《条例草案》同时建议调低预设投资策略成分基金每年的实付开支上限,由现时的占净资产值百分之零点二,降至百分之零点一,以期为计划成员进一步创造减费空间。
 
  业界方面,「积金易」平台可改善强积金制度的运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减轻合规负担,并为业界开拓推行各项新措施的契机。
 
  《条例草案》所载的建议已考虑到早前谘询公众、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及业界所收集得来的意见。与此同时,我们正与积金局、积金易平台公司和业界紧密合作,构建「积金易」平台,预计最快于二○二二年年底前完成。待受托人由二○二三年起按序过渡后,「积金易」平台最快将可于二○二五年左右全面运作。
 
  代主席,「积金易」平台项目是强积金制度自二○○○年实施以来最重要的改革,有助重塑目前分散而成本高的营运环境,提高制度的成本效益和为计划成员减费。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使「积金易」平台项目得以顺利推展。
 
  我谨此陈辞。多谢代主席。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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