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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委任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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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六日)宣布由行政长官委任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成员,任期由二○二一年七月六日开始。

  《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已于本年五月三十一日正式刊宪生效。行政长官已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第9A条委任资审会的主席、三名官守成员及三名非官守成员。

  政府发言人表示:「因应资审会在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中承担的重要职能以及社会的意见,政府在立法会审议《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时提出把资审会的组成扩展至爱国、独立和非政治性的社会人士,以进一步增加资审会的公信力。」
 
  发言人续说:「获委任的资审会非官守成员均是爱国者,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及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我们衷心感谢他们接受委任成为资审会的成员,协助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参选资格,为落实爱国者治港提供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障。」
 
  根据《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情况,就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者向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书。
 
  政府将于七月九日藉宪报公告资审会的主席及成员的委任。二○二一年七月六日起生效的资审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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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李家超

官守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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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
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

非官守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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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
范徐丽泰
刘遵义教授
 
2021年7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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