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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就进一步改革会计专业规管制度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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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就进一步改革会计专业规管制度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政府在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起推展新核数师规管制度,将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即我们一直所说的PIE Auditors的查察、调查及纪律处分工作交由独立监管机构财务汇报局(财汇局)负责,同时赋权予财汇局监督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工作。
 
  正如在推展二○一九年改革时提及,政府会以循序渐进的模式推行规管制度改革,以提升会计专业规管的独立性。与香港相类似的海外地区大多已向本身负责监督会计专业的独立规管机构赋予更大权力,以确保专业会计服务能够受到充分规管。鉴于财汇局在新制度下的规管成效理想,我们认为有条件进一步扩大该局的职权,使该局全面而独立地规管会计专业,并令我们的制度与国际标准和做法更趋一致,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的地位。
 
  同时,我们自二○一九年新制度推展以来一直与业界沟通,了解到部分执业单位及会计师须同时受财汇局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分别对其公众利益实体项目及其他所有项目的质素监控制度进行查察,导致资源运用不善及造成不必要的合规负担。另外,有关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规管权力亦非完全由财汇局负责,造成一定程度割裂式的规管。我们现时建议的进一步改革可理顺现时状况,令规管制度更有效率。
 
  是次改革的内容包括将有关核数师、执业单位,以及非执业会计师的规管权力由香港会计师公会转移至财汇局;赋权财汇局发出会计师执业证书和注册执业单位及本地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并扩大财汇局监督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权力。
 
  改革后,公会将继续担当法定会计专业组织的角色,并负责与会计专业,即涵盖四万多名会计师的专业发展有关的重要职能,包括会计师注册(包括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会计团体订立相互或交互承认协议)、培训、考试,以及在会计专业方面制订持续专业发展要求,和制订专业道德标准及会计、审计和核证准则的职能。
 
  政府一直与持份者包括财汇局、会计师公会、主要会计组织、会计专业人士及作为专业会计服务用家的商会沟通。持份者普遍支持拟议改革的方向。当中,会计专业服务使用者的组织十分欢迎是次改革,认为可提升规管的独立性,增强保障服务使用者的权益。
 
  就部分持份者关注改革会否增加业界,尤其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规负担,以及非执业会计师如何适应财汇局的规管模式,我们已向持份者作出解释,我亦与会计师公会会面了数次,财汇局履行其就整个会计专业的拟议规管职能时,将会采取相称原则,与其现时施于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权力有所不同,即所谓的proportionality。另外,在改革制度下,将设有谘询委员会,当中包括会计专业内不同领域的业内人士,向财汇局的规管工作提供意见。
 
  鉴于是次改革的规模,我们会先在条例草案中处理改革的框架,即上述规管权力的转移。至于权力转移的过渡安排以及对其他条例的相应修订,我们将会在条例草案通过后,以附属法例形式处理。期间我们会与各持份者商讨及讲解新制度的实施细节,当准备工作全部就绪时,方决定新制度的确切生效时间。
 
  财汇局在改革初期执行新职能时,将运用政府于二○一九年向该局注入的种子资金,会以不增加业界的负担为原则,并暂缓收取新职能涉及注册及签发执业证书的费用。财汇局将在充分考虑其运作资源需求及业界的意见后,才厘定有关收费水平。
 
  有效的会计专业规管制度,我相信各委员均同意,对商界以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商业枢纽地位,发挥关键作用。我希望各位支持进一步改革会计专业规管的立法建议。
 
  我和我的同事乐意聆听各位委员的意见。
 
  多谢主席。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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