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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危险品(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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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今日(六月三十日)表示,政府将于星期五(七月二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危险品(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鉴于《危险品条例》(第295章)(《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已予修订,《条例草案》旨在对多项条例及附属法例作出技术性的相应及相关修订。

  发言人说:「为更新危险品规管制度,使之与国际标准一致,我们就《条例》及其附属法例进行检讨,并已分阶段对有关法例作出修订。随着修订《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工作分阶段完成,立法工作现已进入最后阶段。鉴于涉及不同规管机构的多项条例及附属法例均有提述《条例》下所订定的现行分类制度分类下的危险品,以及关乎《条例》下危险品的贮存、运送及使用的其他事宜,因此,现需要对多项条例及附属法例作出技术性的相应及相关修订,以免在根据《条例》实行新的危险品分类及规管制度时,出现法律条文不一致的情况。」
 
  「我们亦藉此机会为《条例》作出微调。鉴于有关危险品分类及运输的国际标准会定期更新,《条例草案》建议赋权保安局局长修订根据《条例》订立的规例附表,以精简有关程序,方便日后定期更新相关附属法例的技术细节(例如危险品列表及豁免量等)。同样地,《条例草案》建议废除必须藉订立规例订定牌照格式的规定,并为行政方便赋权可发出牌照的公职人员指明牌照格式。」
 
  政府将于七月十四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
 
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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