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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继续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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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继续就违反防疫规例者严厉执法,除了于过去两天(六月二十五日及六月二十六日)在各区加强巡查外,亦与警方在中西区、南区及西贡区采取联合行动,巡查餐饮处所包括酒吧/酒馆等,对违例者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食环署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再次提醒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负责人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规定及指示。执法行动会继续进行。

  过去两天,食环署及警方的联合行动共巡查了72间餐饮处所包括酒吧/酒馆。另外,食环署亦巡查了1 138间餐饮处所包括酒吧/酒馆及326间其他处所。食环署共向七名涉嫌违反《规例》下的规定(当中两宗涉及佩戴口罩、两宗涉及在指明时段后仍然提供堂食、两宗涉及C类餐饮处所多于六人同坐一桌及一宗涉及B类餐饮处所多于四人同坐一桌)的餐饮业务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有关餐饮处所因为未有采取相关的规定或限制,须于执法人员发现后的翌日起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即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须安排不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三天(两宗)及七天(五宗)。此外,食环署亦向涉嫌于餐饮处所内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的人士共发出四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在联合行动中,警方也有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食环署发言人再次强调,身处餐饮业务处所及表列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有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有关要求亦包括惠顾酒吧/酒馆,卡拉OK场所或夜店/夜总会的顾客必须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

  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因第599G章而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若餐饮业务负责人或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食环署会继续加强巡查各类处所,并会检查员工和顾客的接种疫苗记录,以及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各处所负责人、员工及市民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切勿罔顾法纪,以身试法。
 
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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