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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继续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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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继续就违反防疫规例者严厉执法,除了于过去三天(六月十八日至六月二十日)在各区加强巡查外,亦与警方在中西区、湾仔区、九龙城区、观塘区、旺角区、深水埗区、油尖区及西贡区采取联合行动,巡查各类处所包括卡拉OK场所及夜店/夜总会等,对违例者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食环署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再次提醒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负责人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规定及指示。执法行动会继续进行。

  过去三天,食环署及警方的联合行动共巡查了45间餐饮处所包括酒吧/酒馆及38间其他处所,当中包括12间卡拉OK场所及26间夜总会。另外,食环署亦巡查了1591间餐饮处所包括酒吧/酒馆及421间其他处所。当中两间卡拉OK场所/夜总会负责人因未有确保所有顾客或员工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违反《规例》下就表列处所发出的指示,食环署已向该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该两间处所亦须于执法人员发现后的翌日起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即关闭处所十四天。

  另外,食环署共向七名涉嫌违反《规例》下的规定(当中涉及关于餐桌之间的距离或分隔、佩戴口罩、B类餐饮处所多于四人同坐一桌及C类餐饮处所未有确保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已经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并保留疫苗接种纪录作为已接种疫苗的证明)的餐饮业务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有关餐饮处所因为未有采取相关的规定或限制,须于执法人员发现后的翌日起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即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须安排不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三天(两宗)、七天(四宗)及十四天(一宗)。

  三名身处表列处所的人士(一名顾客及两名员工)亦因未有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包括惠顾卡拉OK场所或夜店/夜总会顾客及涉及运作的员工必须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涉嫌违反《规例》有关规定而被发定额罚款通知书。

  食环署发言人特别强调,身处餐饮业务处所及表列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有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有关要求亦包括惠顾酒吧/酒馆,卡拉OK场所或夜店/夜总会的顾客必须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

  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因第599G章而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若餐饮业务负责人或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食环署会继续加强巡查各类处所,并会检查员工和顾客的接种疫苗记录,以及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涵盖包括酒吧/酒馆,卡拉OK场所及夜店/夜总会,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各处所负责人、员工及市民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切勿罔顾法纪,以身试法。
 
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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