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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许资助出售单位计划延期偿还本金的限时措施再度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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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现行限时措施,参与提供资助出售单位计划按揭的银行及财务机构(参与财务机构),可向资助出售单位的按揭人提供延期偿还本金的按揭贷款安排(「还息不还本」安排)。房委会将限时措施再度延长六个月,「还息不还本」安排的延期偿还本金期可最迟于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始。延期偿还本金期维持最长12个月。
 
  房委会于去年四月通知参与财务机构,同意有关机构可以向资助出售单位计划的按揭人提供「还息不还本」安排,延期偿还本金最多12个月,而按揭贷款的还款期亦可同步获得延长最多12个月。延期偿还本金期可最迟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始。房委会于去年十一月通知参与财务机构,当时的限时措施获延长六个月,即延期偿还本金期最迟可于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开始。
 
  房委会发言人说:「考虑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所造成的持续影响,并因应参与财务机构透过香港银行公会提出的要求,房委会今日(六月十八日)向参与财务机构发出另一封信件,确认并同意现有的限时安排再度延长六个月,即延期偿还本金期可最迟须于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始,以缓解资助出售单位计划按揭人的现金周转问题及减低拖欠按揭还款的机会。」
 
  「还息不还本」安排适用于资助出售单位计划(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可租可买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和绿表置居计划)的一手市场及第二巿场计划。
 
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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