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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谈财务汇报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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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首先多谢大家。昨日我出了一篇网志,介绍未来有关会计行业监管的改革,其实一方面这是大势所趋,因为看到在世界上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中心都有讨论,如何在会计监管方面可以有一个独立于行业的监管安排。这个独立的监管相对于行业而言是国际的大趋势,这是第一。
 
  第二是大家都关心的,亦是我们开始了谘询后有的一些回响,或者一些意见指,为何是现在进行呢?因为大家看看,其实是在二○一八、一九年,当我们修订财务汇报局的条例时都有提到,希望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入改革。另一方面,财务汇报局在运作这一年多以来,在方方面面,无论是在监管方面、研究方面,以及在促进不同市场之间的监管合作方面,其实都有一定的进展,有一定的成绩让大家看到的。当然这是一个时机,它能够在功能方面有一个新的安排,能够得到一些以前本来不属该局的功能,现在可以转移到该局。
 
  第三,大家都可能听过有不同的意见指要谘询,其实现时我们正进行谘询,亦开始了谘询。因为在过去一段时间,我也有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及一些主要的会计师公会见面,未来我会继续在这方面与业界方面的沟通。当然不单止业界,亦包括会计资料的用家,例如公司或基金的机构等。因为他们不是提供者,而是可从资料用家的角度,提供多一个角度(的意见)给我们。因此谘询其实是已经开始了,正在进行中,亦会继续进行。这是清楚的。
 
  第四方面,可能大家有不同的意见认为是否来得太急。这是一个「三步走」的安排,第一当然是谘询,刚才我已经介绍,谘询已经启动,亦正在进行中,且会继续进行。在谘询过程后,我们除了在业界,除了是会计资料的用家,我们亦会到立法会委员会介绍方案,所以这是一个谘询的阶段。另一阶段则是主体立法,因为始终这个改革需要法律上有清楚的安排,所以需要有一个主体立法令这所谓「搬屋」的过程,即把一些原本是放在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工作搬至新的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有一个框架性的安排。
 
  下一步,除了是主体法案外,就是具体实施的细则及附属法例,希望如果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就在明年推出,所以绝对不是「急就章」,或短期内要去做。因为始终是一个「三步走」:先谘询,然后是主体法律,再于明年推出附属法例,去做这件事。
 
  另一个意见可能是大家都听到的,就是我们如何在过渡期间——「搬屋」的过程中,能够令市场上不同的持份者,尤其是包括一些中小型的会计服务公司,能够适当地、适切地过渡。这些意见我们是听到的,亦正正是谘询的重要性,令我们可以更大范围地听业界不同方面、不同大小、不同规模的机构的意见,让我们下一步去推进「三步走」:谘询、主体法律及明年推出附属法例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在此我亦想强调,这改革是一个「搬屋」的改革,即是说把一些原本放于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工作或功能搬至新的AFRC(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绝对不是「加辣」的安排,只是「搬屋」而不是「加辣」。同一时间,这结果不单止对业界有利,对香港会计师公会亦有一定程度的提升,因为它能更加专注于行业的发展,包括标准的制定,并在CPA(一般会计师)的注册方面能更加长远地就业界的发展进行规划。再者,有独立于行业的规管制度设立后,也令HKICPA(香港会计师公会)本身的公信力都有提升,所以其实是一个多赢的局面,令到业界和整个金融中心的地位都得到巩固。
 
记者:其实这改革是否政府对香港会计师公会,因为透过选举产生,而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换届,是否因为对公会不放心,所以要将某些职能转移给财汇局?二○一八年于立法会通过时只涉及两项职能,是否有些「过了立法会一戙」,现时不停收紧?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绝对不是。我刚才亦解释过,其实有一个规管独立于行业本身,这是大势所趋,亦是国际趋势,这是第一点。第二,整个过程是渐变的。另一方面,我们今次推动改革,其实不是「质变」,而是「量变」,因为之前至现在,财汇局已经就PIE(上巿公司核数师)作规管,我们只是把它进一步延伸,令到HKICPA能够突显其服务专业的核心功能。环顾全球,这个所谓既监管又服务的角色一定程度有不相一致,这点亦体现于国际趋势,慢慢有独立的监管,所以这不是我们创出来的,也不是我们针对个别的、刚才你所说的情况,而是顺应国际潮流。检视FRC(财务汇报局)的工作迄今已有一年多,也有一定的成效,所以有「搬屋」的安排。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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