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七题:公屋宽敞户的调迁
***************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以平均每人不少于7平方米室内楼面面积(居住面积)的标准编配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据悉,近年有不少公屋单位的居住人数因有关住户的家庭成员迁出或离世而不断下降,导致公屋单位的人均居住面积不断上升(截至本年三月底已升至13.4平方米)。此外,房委会把居住面积超逾指明水平(视乎住户人数而定)的公屋住户列为「宽敞户」,并把居住面积超逾更高水平的公屋住户(有残疾或年届60岁家庭成员的租户除外)列为「优先处理宽敞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a)宽敞户及(b)优先处理宽敞户分别的下列统计数字:
(i)住户的数目(按住户人数列出分项数字)、
(ii)超标居住面积的总和,以及按每人7平方米计算,该面积可容纳的人口、
(iii)平均每户的超标居住面积,以及
(iv)该等住户被列为宽敞户/优先处理宽敞户的平均年期;

(二)现行调迁宽敞户及优先处理宽敞户的政策详情,包括:
(i)调迁的具体安排、
(ii)提供的调迁诱因、
(iii)住户拒绝调迁的后果(如有的话)、
(iv)政策在过去五年的执行情况,以及
(v)部分住户拒绝调迁的主要理由;

(三)鉴于房委会在二○一九年推出试验计划,让所有成员均为70岁或以上的宽敞户(全长者宽敞户),在调迁后终身全免租金,并于去年底将计划恒常化及放宽申请限制,该计划的最新执行情况和成效为何;及

(四)为了善用现有公屋资源,令公屋申请人可加快获编配公屋单位,政府会否考虑优化现行宽敞户、优先处理宽敞户及全长者宽敞户的调迁政策和措施;如会,考虑的措施会否包括:
(i)调整该三类住户的定义,令更多住户在调迁时享有优先或优惠安排、
(ii)提高调迁诱因,例如向合资格住户提供更高额的搬迁津贴及租金优惠、
(iii)提高在没有合理理由下拒绝调迁的优先处理宽敞户可被施加的惩罚,以及
(iv)取消调迁区域的限制,使更多住户接受调迁和更早接受调迁?

答覆:

主席:

  就谢伟铨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一贯政策是因应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的住户人数,按照既定的编配标准编配单位。由于一些公屋住户家庭成员迁出或离世后,余下家庭成员享有的居住面积或会超逾既定标准,根据现行租约规定,这些宽敞户须迁往房委会认为面积合适的公屋单位。

  房委会会以分阶段方式处理公屋宽敞户个案,首先处理「优先处理宽敞户」,即居于室内楼面面积超逾既定界限的单位而没有残疾成员或年届60岁或以上年长成员的寛敞户。「非优先处理宽敞户」(注)会置于宽敞户名单的最后位置,处理优次较低。至于有年届70岁或以上年长成员或有残疾成员的住户则会从宽敞户名单中剔除,无须调迁。现行宽敞户标准及「优先处理宽敞户」界限见附件表一。

  过去五年,房委会公屋宽敞户及「优先处理宽敞户」的统计数字分别列于附件表二及表三。房委会没有中央备存其他问题要求的统计资料。

  调迁安排方面,所有房委会公屋宽敞户一般可获最多三次房屋编配,并获发放住户搬迁津贴,和在资源许可情况下提供调迁至新落成屋邨单位的机会。就「优先处理宽敞户」而言,房委会会容许因家庭成员身故而成为「优先处理宽敞户」的住户留居于现住单位一年;以情理兼备的态度,按个别情况考虑「优先处理宽敞户」因等待家庭团聚而留居于现住单位的要求;以及向「优先处理宽敞户」提供最多三个月免租期作为额外鼓励措施。

  过去有「优先处理宽敞户」拒绝调迁的情况,他们提出的理由包括要求编配较大面积单位、指明特定屋邨、熟悉现在居住环境而不愿迁出、所编配屋邨交通不便等。对于没有充分理由而拒绝所有编配的住户,房委会会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租约。

  过去五年,房委会平均每年处理约2 200宗「优先处理宽敞户」个案,而新增优先处理个案每年约为2 100宗。

(三)房委会于二○一九年十二月推出「长者宽敞户全免租金试验计划」(计划),凡70岁或以上全长者宽敞户调迁至面积合适的单位后,可享终身全免租金。合资格住户可获最多三次位于原邨或同一个区议会地区内屋邨的新或翻新单位的房屋编配机会,亦会获发放住户搬迁津贴。

  计划有效善用现有公屋资源,增加面积较大单位的供应,以供编配给正在輪候公屋而家庭成员较多的住户。由于计划推出以来反应理想,故此房委会于二○二○年十二月把计划恒常化,并扩大计划涵盖范围至所有家庭成员均年届70岁或以上而居于一型设计长者住屋及无独立设备的「改建一人单位」的长者户;以及扩大地区选择,由同一区议会地区至同一个公屋申请地区(即市区、扩展市区(包括东涌)、新界及离岛(不包括东涌))。

  截至二○二一年四月底,房委会共批出约340宗申请,当中72户已接受编配。

(四)房委会已在二○二○年十二月全面检视宽敞户政策。考虑到市民对公屋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可供宽敞户调迁之用的单位供应有限,房委会决定维持现有宽敞户分类和标准、优次处理的安排以及其他鼓励措施,并于二○二三年一并就宽敞户政策及计划进行检讨。

注:「非优先处理宽敞户」包括居住面积不超逾「优先处理宽敞户」界限的宽敞户及有60岁或以上但未满70岁年长成员的宽敞户。
 
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2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