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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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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麦美娟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一四年十月推出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为土地契约修订/换地申请人(申请人)及地政总署提供额外途径,加快双方就土地契约修订/换地个案的补地价金额完成商议。由于业界对先导计划的反应未见热烈,政府于二○二○年八月推出改善措施,就该计划下的个案设定应付补地价金额的上限及下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改善措施(a)于生效前五年每年及(b)自生效以来,地政总署分别接获及处理了多少宗地契修订/换地的申请,以及当中有多少宗个案的申请人获邀参与先导计划;后者的个案当中:

(i)申请人接受邀请、正/已进行仲裁,以及仲裁已作结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ii)仲裁已作结的个案所用的最短、最长及平均仲裁时间分别为何;及

(iii)申请人拒绝了邀请并其后与地政总署就补地价金额达成共识的个案数目,以及该等个案的最短、最长及平均商议时间分别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年地政总署处理了多少宗新界农地改划为住宅用地的土地契约修订申请,以及每宗申请涉及的土地面积及拟建单位数目为何;处理该等申请所用的最短、最长及平均时间分别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于上月五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考虑到发出暂订基本条款建议书及补地价金额建议分别为处理修订土地契约申请的两个关键里程碑,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将会与地政总署跟进为该两个环节缩短所需的时间,有关工作的进展为何?

答覆:

主席:

  为增加土地供应,政府一直全力觅地造地,同时亦致力加快土地发展程序,当中包括不时检讨私人发展项目相关申请的审批处理程序和引入新的运作模式,以期可精简审批流程。为此,政府于二○一四年十月推出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另外,地政总署于二○一八年九月起将所有土地交易(包括契约修订及换地)的补地价评估个案交由总部估价组集中处理,并于二○一九年四月成立「土地供应组」,专责处理政府卖地计划中的个案和涉及较大规模发展的契约修订及换地个案,目的是加快完成涉及土地契约修订及换地个案。其后,政府于二○二○年八月就先导计划推出优化措施,包括设定应付补地价金额的上限及下限。先导计划会实施至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a)自二○一五年一月至二○二○年七月,地政总署共接获256宗契约修订及换地申请(当中包括简易和技术性的契约修订)。期间,地政总署曾就57宗具备条件参与仲裁的个案作出考虑,并就14宗个案邀请申请人参与先导计划,当中一宗个案申请人接受邀请参与有关计划,并于二○一五年完成仲裁厘定补地价金额,该个案由组成仲裁庭至颁发最终裁决,历时约11周。

  至于其余13宗个案,申请人则选择继续以既定机制进行上诉,其中十宗个案最终与地政总署就补价金额达成共识,这十宗个案由发出仲裁邀请到达成补地价金额协议的时间由两至33个月不等,平均商议时间约为九个月。

(b)自先导计划的优化措施于二○二○年八月生效后,地政总署再就16宗具备条件参与仲裁的个案邀请申请人参与计划,但暂未接获相关申请。而其他的土地契约修订申请人如个案具备相关条件亦可主动邀请地政总署进行仲裁。

(二)过去五年(即二○一六年至二○二○年),地政总署共完成及签立18宗涉及新界农地改作住宅用途的契约修订及换地个案,共涉及约90万9千平方米的土地及约13 900个拟建住宅单位(见注)。有关个案从接获有效申请至签立契约涉及很多不同程序,包括商议补地价等,而完成处理每宗申请的时间取决于该个案的复杂程度及所牵涉的问题。由于从接获申请至签立契约期间往往涉及一些并非署方可控制的时间(例如申请人需时拟备技术评估),地政总署并没有就该等个案的实际处理时间备存现成统计资料。

(三)考虑到发出暂订基本条款建议书及补地价金额建议分别为修订土地契约的两个关键里程碑,发展局与地政总署正在跟进如何缩短这两个环节所需的时间,包括为不同类别的个案设定不同优次和目标时间表,稍后会把建议提交由发展局召集的「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以及相关业界组成的小组讨论。

注:单位数目根据相关契约条款估算。实际单位数目视乎拟议发展项目的实际设计而定。
 
2021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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