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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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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民政事务局与教育局于二○一七至二○一八学年起合作推行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开放计划)。为鼓励学校参与该计划,开放学校设施予体育团体举办体育活动的学校会获提供额外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i)上学年及(ii)本学年(截至上月三十一日),在开放计划下举行的体育活动的详情为何(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分别列出);
 
学年:_________
 
体育团体
名称
学校名称
(地区)
活动数目 运动项目 租用的
学校设施
参与活动
人次
           
           
总数: 总数: 总数: 总数: 总数: 总数:
 
(二)有何措施鼓励更多学校和体育团体参与开放计划;
 
(三)鉴于在开放计划下把学校设施租借给体育团体的学校,可申请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主要基金)下的(i)「建设工程计划」资助及(ii)「特别计划」资助,过去两个学年,分别有多少间学校就该两项资助的申请获批,以及每间学校获批的资助额为何;
  
(四)上学年及本学年,分别有多少项拟在开放计划下举行的体育活动因疫情关系而取消;该等活动是否获准顺延至另一时段或下一学年举行,以及有关的学校须否把在该计划下获提供的部分/全部额外津贴退还当局;
 
(五)当局是否准许在学校局部恢复面授课堂期间举行开放计划下的体育活动;如否,当局在何种情况或条件下才准许该等活动进行;
 
(六)现时有多少个体育团体符合资格参与开放计划;当局会否扩大该等团体的名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于参加开放计划的体育团体须自行为其将在学校举办的体育活动投购提供足够保障的保险(包括第三者风险保险),当局会否重新考虑为该等体育团体统一购买所需保险,或为它们提供保险津贴,以增加体育团体参与该计划的诱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与民政事务局(民政局)在二○一七/一八学年开始推行「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计划),鼓励学校开放设施,并藉以提升学校体育风气。计划鼓励体育团体在学校举办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鼓励学生养成良好运动习惯。
 
  计划亦向学校提供经济诱因,以鼓励学校开放设施。如学校在计划下将设施租借予体育团体,除了可收取租金,亦可获教育局和民政局发放上限为13万元的额外津贴,以支付因开放学校设施而衍生的开支。
 
  为协助学校建立体育文化和增加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使用学校设施的体育团体须为每项体育活动预留四分之一的名额,供该校符合资格(如有)的学生、教师及/或家长优先报名。
 
  计划自推出以来,受体育界和学校欢迎。
 
  就马逢国议员对开放计划的提问,经谘询教育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二○一九/二○学年及二○二○/二一学年开放计划下举行的活动详情,请见附件。
 
(二)自计划推出以来,教育局和民政局在每个学年完结时,均会收集参与学校及体育团体的意见,就计划作出检讨,并按需要推出相应的优化措施,藉以吸引更多学校和体育团体参与开放计划。已推行的优化措施包括:
 
  • 在二○一八/一九学年,把计划由公营学校扩展至直接资助学校;增加参与计划的学校可获的津贴上限,由每学年八万元增至13万元;以及扩大合资格的体育团体名单;
 
  • 在二○一九/二○学年,以试验形式容许具有在学校及社区举办体育活动的能力、经验和往绩的非牟利机构参与开放计划;同时,容许参与计划的学校向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基金)下的「特别计划」申请资助,以兴建或提升该校的体育设施,或购买体育器材。
 
  • 由二○二○/二一学年起,容许参与开放计划的学校向基金下的「建设工程计划」申请资助,以兴建新的体育设施;发放给学校的津贴的用途亦予以放宽,参与学校除了可以就获批的体育活动继续运用津贴招聘额外人手、加强保安措施、支付额外水电开支及进行紧急小型维修工程外,亦可用以更换或添置所需器材或设备。

(三)过去两年,共有12间参与计划的学校向基金的「特别计划」或「建设工程计划」提出资助申请。其中七间学校的申请获批,所获的资助金额平均为232万元。

(四)在二○一九/二○学年,计划下一共有143项体育活动因社会事件和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等原因取消。至于二○二○/二一学年(截至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则有23项体育活动因疫情关系取消,其余受影响的活动将顺延至本学年余下时间或暑假补办。

  若获批的活动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而取消,体育团体可与相关学校商讨重新安排活动至该学年的另一时段举行。如有部分受影响的活动未能于同一学年内重新安排,学校须把截至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即学年的最后一天)仍未使用的津贴余款退还予教育局。

(五)当疫情渐趋稳定,体育团体可以举办计划下的活动,活动期间必须遵守法例规定的防疫及社交距离措施。

(六)现时,合资格参与计划的团体包括获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认可的体育总会和其属会会员、地区体育会、受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资助的体育团体,以及其他具有在学校及社区举办体育活动的能力、经验和往绩的非牟利机构。

  正如第(三)部分的回覆中指出,我们已于二○一九/二○学年起将可以参与计划的团体扩阔至具有在学校及社区举办体育活动的能力、经验和往绩的非牟利机构。我们暂时未有计划进一步扩阔合资格团体的范围。

(七)透过开放计划租用学校设施的体育团体必须为使用学校设施自行购买足够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并适当地将学校列为受保人之一,确保学校人员、财物及设施等获得足够的保障。由于体育团体所举办的活动之规模、运动项目、风险及参加者人数不一,而租用的学校设施亦有所不同,故由体育团体因应个别活动性质,自行投购合适的保险是较为稳妥及可行的做法。
 
2021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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