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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消防(装置及设备)(修订)规例》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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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今日(六月二日)表示,政府将于星期五(六月四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消防(装置及设备)(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以鼓励业主/占用人自行在楼宇及处所(尤其是家居)使用以电池操作的独立火警侦测器。
 
  发言人说:「能够及早侦测火警并向楼宇占用人发出警报,让他们及时疏散,对在火警中拯救生命至关重要。独立火警侦测器是以电池操作的自给式装置,由火警感应器及警报器组合而成,目的是侦测火警,并在火警发生初期向楼宇占用人发出声响或其他形式的警报。占用人及早收到通知,便有更多时间疏散,不致因为浓烟及高温而无法经由逃生通道逃生。」
 
  「鉴于独立火警侦测器能有效减少火警所造成的损失,其安装及保养亦不讲求技巧,在家居防火方面所起的作用日见重要,政府建议修订《消防(装置及设备)规例》(《规例》),把独立火警侦测器豁除于《规例》第6(1)和7(1)条的适用范围之外,使任何楼宇╱处所的业主╱占用人无须就其自行装置的独立火警侦测器委聘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注册承办商)进行装置、保养、检查或修理。此外,业主和占用人亦会获豁免履行《规例》第8条有关须保持该独立火警侦测器时刻在有效操作状态,及每12个月由注册承办商检查该等侦测器至少一次的法定责任。然而,对于其他按法律规定或依据法律而装置的独立火警侦测器,它们须依旧受《规例》的相关规定所规管;而其拥有人须继续履行相关法定责任。」
 
  「消防处会展开宣传,通过社交媒体及传统媒体,向公众讲解使用独立火警侦测器的好处及其用途。消防处会发布指引,以便市民选购符合内地、英国、美国及澳洲的既定国家/国际标准的合适独立火警侦测器,亦会提供贴士和相关程序,让侦测器拥有人自行维持该装置的效能。」
 
  政府已就建议谘询相关业界,以及在二○二○年十二月至二○二一年三月期间举办了十场简介会。业界对有关建议表示支持。消防处于三月亦上载了一份载述独立火警侦测器的用途及其好处,以及相关立法建议的资料文件至其网页(www.hkfsd.gov.hk/chi/source/safety/safd/Stand_alone_Fire_Detectors_Promotion_chi_20210325_145025.pdf),以供市民參阅。
 
  《修订规例》将于六月九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并预计在九月一日生效。
 
2021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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