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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反强制检疫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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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16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规例》),今日(六月一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即时判入更生中心。
   
  该名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十四日。该名男子其后被揭发于二○二○年十月二十日在深圳湾出入境管制站向一名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住址作检疫地点。此外,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脱下手环,并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在观塘被警方截获。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4)、8(5)条及第9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即时判入更生中心。

  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共有141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2021年6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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