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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公布关太阳能光伏系统规划申请的评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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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公布一套评审准则,用作考虑有关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作独立公用事业设施装置的规划许可申请。
 
  政府与两间电力公司(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及中华电力有限公司)签署二○一八年后的新《管制计划协议》,推行上网电价计划,为投资可再生能源提供诱因。如太阳能光伏系统装置与法定图则同一地带内准许的用途∕发展的规模相称、并为该用途∕发展所附带、直接相关和附属的,该装置无需要城规会的规划许可;如在空置土地上装设独立太阳能光伏系统则被视为「公用事业设施装置」,须视乎相关法定图则的规定,可能需要取得城规会的规划许可。
 
  有关评审准则,现可于城规会秘书处查阅,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电话号码:2231 4810 或 2231 4835)。市民亦可浏览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或于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热线电话:2231 5000,电邮∶enquire@pland.gov.hk),地址为北角政府合署17楼及沙田上禾鄚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4楼。
 
  有关评审准则的查询,可致函上址或透过电邮(tpbpd@pland.gov.hk)向城规会秘书处提出。
 
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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