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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协助环保署成功检控车主非法弃置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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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热心市民提供行车记录仪录像,举报有人从货车非法弃置建筑废物,涉案车主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6,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年一月接获一名热心市民举报,指屯门青云路有人非法弃置废物,并提供以行车记录仪拍下的摄录片段,清楚显示整个违规过程及车牌号码,协助环保署成功查获犯案的车主。被弃置的装修废物,不单阻碍通道,亦影响环境徖生。环保署经搜证后,根据《废物处置条例》检控该名犯案货车车主。环保署对市民履行公民责任,协助政府打击非法弃置废物的表现,表示嘉许。

  环保署发言人指出,署方已在全港多个经常非法弃置建筑废物的地点,安装了24小时运作的监察摄录系统。此外,随个人手提电话及各种行车记录仪等设备的功能提升及普及,有助市民挺身而出举报非法弃置废物行为,达致「非法倾倒,有人睇到」的全民监察效果。发言人提醒所有从事装修、建筑工程和运输业的从业员,必须依法妥善将工商废料及建筑废物运送至政府的废物处置设施。在公众地方及马路边弃置废物是违法行为。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呼吁市民如目睹有人非法弃置废物,可拍下录像片段或照片,致电环保署热线2838 3111或电邮 enquiry@epd.gov.hk 举报,同心协力打击非法弃置废物行为。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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