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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修订法定图则词汇释义、概括用途名称及法定图则注释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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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会因应情况不时检讨法定图则词汇释义(释义)、概括用途名称及法定图则注释总表(注释总表)。城规会自二○一七年六月上次修订有关文件后,今日(一月十一日)公布经修订的释义、概括用途名称及注释总表,以令内容更清晰,并简化规划申请程序。
   
  为容许在「工业」、「住宅(戊类)」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内工业大厦中「艺术工作室」所准许的用途∕活动更具弹性,城规会为「艺术工作室」的释义添加备注,注明「艺术工作室(直接提供服务或货品者除外)」指「不会涉及任何吸引市民到访的用途∕活动的艺术工作室。所指的用途∕活动包括直接提供服务或货品(例如兴趣班、研讨会及售卖货品)或向处所经营者、拥有人及租户以外的人士提供排练场地」。
   
  由于地区康健中心与诊症室的性质相近,另外,现代街市的经营模式有如一般的零售商店,因此城规会对「商店及服务行业」的概括用途名称和释义作出修订,纳入「健康中心」和「街市」。城规会并修订「政府诊所」的释义,加入政府统筹的健康中心,以便提供由政府统筹的地区康健中心。因应上述的修订,注释总表亦会作出相应的技术性修改。
   
  城规会亦修订了「电讯无线电发射站」的释义,为安装这类设施的位置提供弹性,容许这类设施可以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天台或其他位置上安装,从而促进香港5G流动服务。而城规会亦就「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和「私人发展计划的公用设施装置」释义作出修订,容许在「乡村式发展」地带内设置不大于12平方米(面积)x 3米(高度)的小型电力装置,以支援小型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发展。
   
  以上修订即时生效,个别分区计划大纲图稍后亦会作出相关修改(倘适用)。
   
  经修订的释义、概括用途名称及注释总表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电话:2231 4810或2231 4835)、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及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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