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田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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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锦田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锦田南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785公顷,东至石岗军营及麻包岭,北抵锦田公路,西达蚝壳山,南及大榄郊野公园。
   
  西铁锦上路站东面约2.51公顷的土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此地带的规划意向,主要是把涵盖范围综合发展∕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其他配套设施。位于「综合发展区」地带北面的小区,将指定为美化环境用地,以供公众使用。
   
  约16.03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以作中密度的公营房屋发展。规划区其他划作住宅的土地包括「乡村式发展」地带(约119.14公顷),以反映现有乡村范围及提供合适土地作乡村扩展;「住宅(丙类)」地带(约11.74公顷)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以及「住宅(丁类)」地带(约31.96公顷)以鼓励现有的临时住用构筑物改善为永久建筑物。
   
  为配合当地居民需要,约8.80公顷和3.20公顷的土地分别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和「休憩用地」。
   
  一幅占地约0.17公顷、接近锦上路与八乡路交界的土地划为「商业」地带作商业发展,其重点功能为地方购物中心,为所在的一带地方提供服务。
   
  五幅面积共约59.93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包括「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铁路车站及公共交通交汇处暨商业∕住宅发展」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铁路车厂暨商业∕住宅发展」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乡郊用途」地带和两幅「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加油站」地带的土地。
   
  约221.96公顷的土地划为「农业」地带,以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鱼塘,并保存在复耕及作其他农业用途方面具有良好潜力的休耕农地。约258.81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以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特色。约1.67公顷的土地亦划为「绿化地带」。
   
  锦田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KTS/15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粉岭、上水及元朗东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锦田乡事委员会及八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