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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出席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食水含铅事件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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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七月十一日)下午出席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食水含铅事件的开场发言:

  多谢主席,非常感谢主席在相当紧密的立法会工作议程中,都能够召开这一次内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让我和我的同事可以与各位继续讨论有关公屋食水含铅这件事件的最新发展,特别是向立法会议员汇报自从五月底发表了的《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报告》之后,有关部门做了的跟进工作。

  我记得在二○一五年,即是去年七月十一日我以政务司司长的身分,就公屋食水含铅事件召开第一次的高层跨部门会议,今日刚刚好是一周年。今次已经是我和我同事第三次出席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去年,我们先后在九月一日和十月八日都出席过内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向各位汇报有关的工作。

  对於今次公屋食水含铅事件为受影响的公屋居民带来很大的不方便,亦都引起了他们对於健康的忧虑,特区政府是深感不安的。分管公屋和水务的两个决策局局长和他们的执行部门亦都已经先后公开致歉,我们亦都会全力跟进改善的措施。

  过去一年,我们针对公屋食水含铅事件所有的工作,无论在这件事发生后有关怎样可以支援公屋居民,以至跟进的工作,都是采取三个原则,分别是:「公开透明」、「以人为本」和「全面彻查」。

  就「全面彻查」这方面,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委任出一个法定的独立调查委员会,由陈庆伟法官出任委员会的主席兼委员,黎年先生出任委员。委员会亦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赋予它的三个职权范围完成了这个调查,在今年五月十一日向行政长官提交了报告,政府亦都在五月三十一日公开了这份报告。

  简单地说,我们是认同委员会确立了含铅焊接驳口是今次公屋食水含铅超标的主要成因。我们接受委员会对於现行水务监督和公屋水管工程监督这两套制度有不足、不善之处的批评。我们正积极跟进委员会就现行制度和食水安全提出的建议,会全面检讨现行法例和规管制度。稍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和发展局局长会作一个简单汇报。

  至於责任问题,我已经先后多次在立法会表述过了,所以在这里不再重复。反而,最后我想就我在公布调查委员会报告的记者招待会的时候,曾经提到的「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多讲几句说话。

  今次事件是独立地发生在两个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部门,分别是房屋署和水务署。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明显指出一些现象,我是关注这些现象可能都是出现在其他的部门,包括法例未能够与时并进;亦可能由於法例未有更新,在执行上便出现了法例的要求和在现实做法上有一个严重的落差;监管的制度如同纸上谈兵,没有发挥应有的效能;各个持份者对於风险管理的警觉性不足等等的问题。

  有见及此,作为政务司司长,我会要求所有政府部门首长要引以为鉴,在他们日常工作中加强警觉,并确保在各自工作范畴的政策和制度能够与时并进,防患於未然,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此,我已经安排了在这个月稍后举行的部门首长会议,与同事探讨怎样可以从这次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中汲取教训。多谢主席。现在我请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先作简单汇报。



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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