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绅士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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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七月一日)於宪报刊登今年的太平绅士委任名单。
宪报刊登了79位太平绅士的委任,其中53人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510章)第3(1)(b)条获委任(一般称为非官守太平绅士),26人根据该条例第3(1)(a)条获委任(一般称为官守太平绅士)。
太平绅士的主要职能是巡视监狱、羁留中心及其他院所,以确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没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对待或被剥削权利。行政长官也可要求太平绅士执行其他职责。
根据《太平绅士条例》第3(1)(b)条及第3(1)(a)条获委任为太平绅士的人士的名单请参阅附录。
完
2016年7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0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