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民航处回应传媒有关深圳航空航机查询
*****************

  回应传媒就六月二十六日一班深圳航空(编号CSZ9041)航机的查询,民航处发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九日)表示,民航处的空管人员事发时已即时发现该航机偏离正常复飞航道并发出相应指示,将航机带回正确航道。有关事故没有构成对公众安全的威胁,民航处事后亦已按既定程序,即时跟进事故。

  发言人说:「涉事的航机在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五十六分准备降落香港国际机场北跑道时,机师向民航处空管人员表示需要进行复飞,期间偏离正常的复飞航道。空管人员已即时向飞行员发出指示,并将该航班带回正确航道。航机其后安全降落,事件中没有人受伤。而在整个复飞过程中,在香港空域内其他航机的安全亦无受到影响。根据目前所得资料,事发时天气良好,航机没有与其他飞机或建筑物(包括天坛大佛)碰撞的危险。」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在航空安全方面设有非常严谨的标准,而香港所有有关民航事务的法例,包括处理航机事故的机制,均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及规定。就今次事故,空管人员已根据《1995年飞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章,附属法例C)中列明的强制性事故报告机制,通报民航处安全管理的分部;民航处并已要求涉事的航空公司就事件进行调查和提交详细报告,并要求涉事航空公司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来往香港的航机安全。民航处亦已将有关事故,通知国家民航局相关部门,以便该局同步跟进。

  发言人说:「民航处已要求涉事航空公司派员来港,交代事件的详细调查报告和跟进工作。民航处会在研究报告后,决定跟进行动。」

  他续说:「根据纪录,空管人员一直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处理涉事航班。当时,空管人员并非使用新的航空交通管理系统。坊间质疑事件与新系统有关是完全不符事实。新系统的功能亦符合国际上对技术、安全和空管运作方面的要求。」



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