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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九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两间位於上水的零售店铺,因其涉嫌非法售卖和管有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
生署根据市民投诉,发现上述店铺售卖多种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行动中检获数款外用药、眼药水及伤风咳嗽药,大部分附有日文标签。初步调查显示这些产品分别含有「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新斯的明」、「甲基麻黄碱」及「二氢可待因」。这些产品的标签并没有附有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
警方於行动中拘捕两名分别41岁及42岁女子,涉嫌售卖及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
生署的调查仍在继续。
「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新斯的明」、「甲基麻黄碱」及「二氢可待因」为第1部毒药。不当或过量使用「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会引致皮肤问题,而含有「新斯的明」的眼药水则可导致眼部疼痛和不适,视力模糊。「甲基麻黄碱」的不良反应包括心跳过速、焦虑、烦躁和失眠,而「二氢可待因」可能会导致恶心、呕吐和便秘。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的注册,方可合法於市面售卖。第1部毒药只可於注册药剂师监督下在药房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生署发言人解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效能及品质均未获保证,因此可能对市民健康构成风险。市民不应在没有医护人员的意见下自行用药。」
署方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於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
已购买并使用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 如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於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完
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