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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委任谘询及法定组织的非官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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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年,不时有人批评行政机关没有按用人唯才的原则委任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据报,有一位行政会议成员兼前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最近建议当局,改革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的委任机制(委任机制),包括(1)效法英国的做法委任一位独立专员,负责监察行政机关是否以公平、公正和具透明度的程序作出委任,以及(2)规定一些主要职位的委任须获专责委员会经聆讯后通过。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二○一二年至今,当局委任了多少名身兼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香港地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或不同政党成员的人士担任谘询及法定组织的非官方成员,并以表列出每位人士(i)的背景和政治联系、(ii)获委任加入的谘询及法定组织名称、(iii)被委任的职位,以及(iv)委任由谁作出;

(二)有否了解和分析为何委任机制经常受人诟病未能做到用人唯才的原则;若有,详情为何,以及有何具体的改善措施;及

(三)会否采纳上述的建议,改革委任机制,让有不同政策倡议和专长,以及被公认为能干的人士加入各谘询及法定组织,以有效地吸纳不同意见;若会,将於何时实行新的委任机制;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刘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政府的谘询及法定组织是公共行政重要的一环,在协助政府制订政策方针和执行法定职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透过这些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团体可在政府制订政策和筹办公共服务的不同阶段给予意见,及参与各种公共事务。现时,全港大约有470个谘询及法定组织。整个谘询及法定组织制度也十分多样化,当中包括不同的谘询委员会、公共机构、上诉委员会、规管组织等。

  政府委任谘询及法定组织非官方成员的原则是用人唯才。各决策局及部门委任其辖下的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时,会考虑有关人士的才干、专长、经验、诚信和参与服务社会的热诚,并充分兼顾有关谘询及法定组织的职能和工作性质,以及出任有关法定组织成员的法定要求。

  为了集思广益,在委任这些组织的成员时,除顾及有关组织的需要外,政府亦会罗致不同背景和经验的人士,例如专业人士、学者、工商界人士、地区及有关界别的代表等。除了政府直接委任的成员外,部分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是经由有关机构或专业团体提名、推荐、委任或经选举产生。

  民政事务局管存的《中央名册资料库》载有大部分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的个人资料。由於个人资料是由个别成员自愿提供,我们并无要求有关人士必须提供或声明是否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香港地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及政党成员的身分资料,因此我们并无全面备存谘询及法定组织的委任成员是否拥有上述各身分的统计数字。

  我们不时检视谘询及法定组织制度的运作,并会於检视后采取措施改善机制和运作:例如为提高这些组织的透明度和对公众的责任承担,各谘询及法定组织已按照本身的职能及所负责事务的性质,实行多项措施以提高透明度和问责性,包括发放新闻稿、提供会议资料及文件让公众查阅,以及把有关资料上载互联网等。

  我们认为目前谘询及法定组织非官方成员的委任制度基本上运作畅顺及有效。我们会继续检视有关政策和机制的运作,务求令谘询和法定组织继续作为市民参与制订公共政策的重要渠道,有效辅助政府施政。我们亦会鼓励各政策局及部门继续发掘更多来自不同界别、有才干人士参与这些组织,让他们可以发挥所长,协助政府掌握社情民意,有效施政。



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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