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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6年入境(未获授权进境者)(修订)令》下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首先,我感谢小组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刚才就《2016年入境(未获授权进境者)(修订)令》(下称《修订令》)小组委员会的讨论作出报告,我亦都要感谢今日发言的议员,在这个问题上提出他们的意见,包括叶国谦议员、梁美芬议员、葛珮帆议员、王国兴议员等等。
自二○一四年,被截获或自首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的人数大幅上升。刚才叶国谦议员已经列举了数字,现在让我重复一遍。二○一五年达3 819人,比二○一一年增加六倍。根据记录,近两年,每十名偷渡入境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之中,有至少七人在被截获或自首后提出免遣返声请,以抗拒遣返。因此,过去两年大幅增加的免遣返声请当中,有一半以上为非法入境者所提出。打击非法入境及人蛇集团,是政府全面检讨处理免遣返声请的策略中的关键一环,亦是我们第一步在立法会提出修改法律的起步点。
绝大部分非法入境者是在犯罪组织的协助下偷渡来港。所以,我们首先集中火力,打击人蛇集团。现时,百分之四十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来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等国家;但是,《修订令》实施前,除非人蛇来自中国内地、澳门或越南,否则,安排人蛇来港,一般只能被控以刑期较低的「协助或教唆非法入境」罪,最高监禁三年及罚款二万五千元,阻吓性并不足够。但如果有人驾船载他们来港,我们亦可以加控他一条危害相关人士安全的罪名。就以今天来说,区域法院判处一名男子入狱40个月,就是因为他於今年三月用小艇载了一班非法入境者进入香港。
因此,我们提出《修订令》,将另外八个非法入境者的主要来源国加入法例。《修订令》生效后,目前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将会成为「未获授权进境者」,协助他们偷渡来港的人或集团可在《入境条例》第VIIA部下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以及罚款500万元,大幅提高阻吓性。在此我顺道回应王国兴议员刚才讲到名称的问题,因为我们现时是修订一个现行的禁令,所以我们只可以沿用之前的名字。
我必须重申,《修订令》针对的是偷运人蛇的犯罪集团,对於非法入境者本人在今次的《修订令》中并没有额外罚则。非法入境者若在港提出免遣返声请,政府会继续在统一审核机制下审核。
发言的议员刚才都非常关注,由於这些非法入境者很多都是经过内地进入香港,因此我们应该要加强与内地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为此,我可以向各位报告,为配合《修订令》的实施,警方及入境处等执法部门不单止会加强打击水陆两路的偷渡活动,并且会继续与内地执法机关加强情报交流、联系和合作,重点打击偷渡到香港的人蛇集团。内地执法机关打击粤港边界偷渡活动的专项行动,自今年二月中展开以来,各地的公安边防总队已拘捕最少5 000名非华裔非法入境者。同时,在香港截获或自首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的人数近月亦有所回落。以今个月为例,首三星期截获或自首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有113人,比今年一月减少超过百分之六十,反映《修订令》的实施和我们与内地机关所执行的连系、合作、行动初见成效。
实施《修订令》及打击非法入境是全面检讨处理免遣返声请的策略的重要其中一个环节。随财委会通过保安局及入境处新增的职位,政府会重点从多方面处理这个问题,包括(一)针对个别国家实施入境前登记、(二)收紧审核程序、(三)羁留和(四)加强打击非法工作及加快遣送程序等各个范畴手,处理现有机制面对的问题。特区政府会全力推进各个环节的工作。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由叶国谦议员担任主席的小组委员会,在短的时间内迅速完成这个《修订令》的审议工作。我亦再一次感谢在小组委员会,以及今日发言的各位议员给予我们的宝贵意见。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