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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将分批推出新设计的废屑箱(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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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下星期一(六月十三日)起分批推出新设计的废屑箱。新设计包括投入口较小及贴有较大的警告标示,以教育市民不应将垃圾弃置在废屑箱旁或顶部,而大包的垃圾应妥善弃置在垃圾收集站内。

  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六月六日)说:「本署现时在街道上设置的两款废屑箱容量分别为70公升及130公升。下星期推出的新设计废屑箱容量仍为130公升,其投入口由原本的370毫米乘190毫米缩小至230毫米乘150毫米。本署於今年稍后时间亦将推出投入口较小的70公升容量废屑箱,其投入口亦由原本的290毫米乘190毫米缩小至205毫米乘130毫米。」

  他续说:「此外,现时废屑箱均贴有警告告示,提醒市民不可把垃圾弃置在废屑箱旁或顶部,否则会被检控。贴於新废屑箱的警告信息会更突出鲜明,以加强宣传教育及警告效果。」

  发言人补充:「除现有的两款废屑箱外,本署稍后会推出一款100公升容量(投入口为230毫米乘150毫米)的废屑箱供各地区试用。」

  现时,食环署会按街道的情况,包括行人流量、行人路阔度及其他环境因素,在适当地点设置废屑箱,方便行人弃置细小的垃圾。放置地点包括主要行人路口、公共运输交汇处、巴士站及渡轮码头等地方。

  发言人说:「本署已於二○一五/一六年度检视街道上废屑箱的分布情况,并在各区减少约百分之十五的废屑箱。减少废屑箱后,街道的徖生情况大致保持良好。本署现正考虑在今年稍后时间进一步在各区减少街道上废屑箱的数目。」

  发言人提醒市民,根据《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132BK章)第4条,任何人士将废物弃置在公众地方,包括把废物放在食环署的垃圾收集站外、废屑箱旁或顶部,即属违法。一经定罪,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食环署亦可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第570章)第3条向违例人士发出1,50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

  发言人强调,保持社区环境徖生,有赖社会每一分子积极参与并持之以恒。他呼吁市民重视公德,并尽公民责任,保持香港环境清洁,共同建设舒适徖生的居所。



2016年6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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