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成员任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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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宣布,第十一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操守议会)成员延任至二○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在过渡期间,教育局会按照教育统筹委员会(教统会)的《促进及维护教师专业操守现行架构及机制检讨报告》(报告)的建议筹组第十二届议会,使更具代表性、客观性和公信力的新一届操守议会尽早诞生。

  操守议会乃根据教统会《第五号报告书》的建议於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它的职权范围共有三项∶(1)向政府建议有关提高教育专业人员操守的意见;(2)拟订一套应用准则,以界定教育工作者应有的操守,并通过谘询,使这套准则得到各个教育界别广泛接受;及(3)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纠纷或指称行为失当个案,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

  政府发言人说:「教育局一向重视教师的专业操守。因应社会的转变和教育的不断发展,教统会於二○一三年成立了工作小组,检视现行架构及机制,并提供完善操守议会架构的建议,目的是提升操守议会的代表性、客观性和公信力,以回应社会对教师操守的要求和期望。为使操守议会与时并进,教育局接纳了教统会的报告,将会适当地增加相关持份者及业外人士参与议会的工作,这亦是外国及本地专业团体的趋势。」

  根据报告的建议,新组成的操守议会与现时一样,共28个议席,成员主要是经选举或提名产生。新的议会维持专业主导,教师及教育界代表的议席占大多数(75%),共21席;余下的7个议席(25%)包括3名家长代表、3名由教育局委任的业外人士,以及1名教育局代表。

  发言人续说:「操守议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两年。第十一届议会有14名成员接纳教育局邀请留任一年,继续处理议会的工作。教育局会在过渡期内落实报告的建议及筹备第十二届议会的选举,务求新旧两届议会尽早顺利交替。延长现届议会成员的任期是合理和务实的安排。」

  教育局感谢第十一届主席邹秉恩和各位成员过去两年对议会工作的宝贵贡献,并期待在各成员的继续支持和专业合作下,於过渡期内完成本届议会的重点工作,共同为提升教师的专业操守而努力。

  延任至二○一七年四月三十日的操守议会现任成员如下:

邹秉恩(主席)
陈伟佳博士
蔡崇机
周萝茜
方耀辉
高宝玉博士
黎锦棠
林宛君
吴丽芬
徐慧旋
黄伟雄
杨世文
余启津
余绮华



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