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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成员任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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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宣布,行政长官再度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现任主席及两位成员,以及委任两位新成员,任命由二○一六年六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郭琳广获再度委任为主席。获再度委任的成员为杜国鎏与甄孟义。新委任的成员为陈锦荣与邝永铨。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十分感谢监警会为确保香港享有一套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作出的宝贵贡献。我们相信监警会将继续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职能,并推行一套有效运作的投诉警察制度。」

  监警会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第604章)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定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

  有关任命已刊载於今日的政府宪报。



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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