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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四月份消费物价指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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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二零一六年四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二零一六年四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2.7%,较二零一六年三月份的相应升幅(2.9%)为低。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2.3%,亦较三月份(2.8%)为低,主要是由於旅游费用下跌及新鲜蔬菜价格升幅收窄所致。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二至四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变动率为0%,而在二零一六年一至三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则为0.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六年二至四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2%,而在二零一六年一至三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为0.3%。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3.0%、2.7%及2.4%,而三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3.0%、2.8%及2.8%。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2.6%、2.3%及2.1%,在三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2.9%、2.8%及2.8%。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二至四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2%、0%及0.1%,而在二零一六年一至三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均为0.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六年二至四月的三个月期间,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别为0.3%、0.2%及0.3%,而在二零一六年一至三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均为0.3%。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住屋(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4.8%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4.5%),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别上升4.7%及5.3%),外出用膳(分别上升3.3%及3.5%),交通(分别上升2.0%及2.6%),杂项服务(分别上升1.4%及1.1%)和杂项物品(均上升1.1%)。

  另一方面,价格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耐用物品(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6.2%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5.7%)和衣履(分别下跌2.2%及3.5%)。

  至於烟酒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下跌0.2%,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维持不变。而电力、燃气及水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下跌0.2%,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上升0.6%。

  以二零一六年首四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2.8%,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3.1%、2.7%及2.5%。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二零一六年首四个月合并计算的综合、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分别上升2.7%、2.9%、2.6%及2.4%。

  截至二零一六年四月止的三个月期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2.9%,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3.2%、2.8%及2.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7%、3.0%、2.7%及2.5%。

  截至二零一六年四月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2.6%,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3.1%、2.6%及2.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5%、2.9%、2.5%及2.1%。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基本通胀在四月份缓和,部分受惠於私人房屋租金及食品价格较慢的按年升幅所致。此外,这亦归因於旅游费用出现按年下跌,部分反映复活节假期在今年和去年於不同时间出现的影响。

  发言人续指,展望将来,鉴於环球通胀低企,进口价格偏软,本地租金通胀减退,以及其他本地成本项目的上升压力温和,通胀在短期内的上行风险仍会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走势,特别是通胀对低收入人士的影响。

进一步资料

  表1列载二零一六年四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2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一次性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3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1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备於月报中,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二零一六年四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B1060001)、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1)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2)。

  政府统计处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首次公布,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新数列,该数列是根据在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期间进行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开支模式编制。新数列取代以二零零九至一零年为基期的旧数列,用作分析消费物价变动。为方便数据使用者,政府统计处将继续同时编制及发布旧数列,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的统计月份为止。每五年进行住户开支统计调查及重订消费物价指数数列的基期,是香港沿用已久的做法。新和旧的消费物价指数数列在近月均显示相若的趋势。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政府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3903 7374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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