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打击水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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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邓家彪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北区居民向本人反映,尽管政府近月已采取若干措施以加强打击水货活动,但该区的水货活动依然猖獗,以致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当局在出入境管制方面采取的打击水货活动措施的详情为何;

(二)过去三年,每年因涉嫌从事水货活动而被当局拘捕及检控的内地居民人数分别为何,并按他们所持入境证件类别及所涉罪行列出分项数字;

(三)鉴于自去年四月起,深圳户籍居民不再获发一年多次赴港个人游签注(俗称「一签多行」)(已发出的签注不受影响并会在一年内陆续到期),而只可获发一周一次个人游签注(俗称「一周一行」),过去三个月,持这两类签注入境的内地居民的人数及其占内地访客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当局有否评估上述措施对纾缓水货问题的成效;

(四)过去三年,每月(i)被列入入境事务处的「怀疑水货客监察名单」的人数,(ii)当局向名单上人士进行入境讯问的次数,以及(iii)名单上人士被拒入境的人次,并按出入境管制站列出分项数字;

(五)过去三年,每年的水货活动黑点的地点数目和位置,以及有关部门每月在该等黑点采取执法行动的次数和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数目;食物环境卫生署现时在黑点附近街道平均每日进行的街道清洁次数;

(六)过去三年,每年警方就水货活动相关的违例泊车及上落货物引致交通阻塞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数目分别为何;警方有否采取其他执法行动(例如锁车),以打击水货活动;

(七)过去三年,每月当局(i)为打击水货活动而巡查工业大厦的次数,以及(ii)就违反许可用途的工厦单位的业主发出警告信的数目,和(iii)将有关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的个案宗数,并按违规情况列出分项数字;

(八)是否知悉拟议在落马洲管制站附近设立边境购物中心的筹备工作的进展为何;当局有否就落实此项目提供协助,以及有否就如何减低该项目对该区居民日常生活和交通造成的影响制订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及

(九)政府去年有否就打击水货活动召开跨部门会议;如有,会议次数和派员出席的政府部门为何,以及该等会议就检讨各项打击水货活动措施成效所得结论为何;如没有召开有关会议,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邓议员的提问,经征询相关部门,政府回覆如下:

(一)至(四)及(九)特区政府十分重视香港旅游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确保旅游业稳定及有序发展的同时,我们亦尽力减轻旅客增加对社区带来的不便,平衡旅游业对香港经济及民生的影响。就内地旅客而言,我们向中央政府反映意见后,中央政府于去年四月中起将深圳户籍居民访港「一签多行」签注改为「一周一行」。二○一六年首三个月,共有超过1 037万内地旅客来港,当中包括超过44万人次持「一签多行」(占内地旅客总数4.3%)及193万人次持「一周一行」(占内地旅客总数18.6%)个人游签注来港。

  我们相信措施有助针对性打击一周甚至一日来港多次的内地职业水货客。「一周一行」措施实施至今约一年,内地访港旅客数字,特别是非过夜旅客数字下跌,属预料之内,显示措施的效果已经展现。特区政府会继续观察「一周一行」措施的影响,并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

  各执法部门自二○一二年九月开始,不时进行大规模联合行动,遏止水货活动,改善铁路和口岸的秩序,并因应水货客的作业模式调整行动策略。

  香港海关(海关)在分析搜集所得的水货运作网路等资料后,会锁定怀疑水货藏货点及包装中心,将资料转交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及警方采取行动。

  海关与深圳当局亦有交换情报及策划专项行动。过去三年(即二○一三至二○一五年)双方共侦破1 017宗涉及水货客走私案件,检获总值约1 580万元的物品。同期,海关共查获13 508宗违规出口配方粉案件,拘捕7 790名内地访客,当中7 309名人士被检控,并检获约196 000公斤配方粉。

  公共秩序方面,警方每天均会派员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一带执行交通及人群管理措施,并在有需要时加派人手,以确保过境人士的安全及有秩序地使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同时保持交通畅顺。由二○一五年一月至十二月,84名人士,包括一名内地访客,因没有持有效禁区许可证而进入落马洲支线管制站禁区内逗留被法庭定罪,并分别被判处罚款、监禁或监禁(缓刑)不等,而他们所携带的货物亦被法庭充公。

  入境处及警方过去三年共进行271次联合行动,行动中拘捕2 299名涉嫌从事水货活动而违反逗留条件的内地访客,当中205人被控违反逗留条件,其中190人被判监19日至三个月,15人获撤销控罪,其余2 094人已被遣送回内地。

  此外,入境处已制定「怀疑水货客监察名单」,对怀疑水货客进行入境讯问,亦会采取特别行动,于入境时加强截查怀疑从事水货活动人士,若其来港目的有可疑,会考虑拒绝他们入境并即时遣返内地。截至二○一六年三月底,监察名单中累计怀疑水货客人数已超过20 200人。

  过去三年,超过47 000人次因怀疑从事水货活动被拒入境:

管制站   二○一三年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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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     6 068     4 520    6 765
落马洲支线  3 981     3 473    10 128
戛       0       1      0
落马洲     160       88     148
深圳湾    1 201     2 256    4 882
文锦渡     239     1 000    1 653
沙头角     167      108     238
总数     11 816     11 446    23 814

(五)警方针对水货客及店铺于公众地方摆放货物阻街及滋扰等问题加强执法,过去三年,向违规人士发出共453张告票。相关部门会继续在水货活动黑点严厉执法,减低水货客在公众地方对市民的滋扰。

  为保持北区的环境卫生及市容整洁,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会继续在北区水货活动的黑点加强街道洁净服务和执法,包括增加清理被弃置物品的次数、向违反清洁法例的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以及参与相关政府部门针对违规店铺而进行的跨部门执法行动,打击水货活动所引致的违例阻碍通道行为。过去三年,食环署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第570章)在有关黑点共发出罚款通知书4 030张。为保持地方整洁卫生,食环署在北区水货活动的黑点提供每日不少于三至五次的街道清扫服务。

(六)因水货活动引致的违例泊车及上落货物引致的道路阻塞,过去三年警方根据《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第237章)(适用于汽车对道路所造成的障碍)及《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第240章)(适用于在限制区内装卸货物或让乘客上落、负载物不稳固等罪行)发出超过13 40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警方亦一直致力打击北区涉及的士的违法行为。由二○一五年一月至十二月,警方共申请62张交通传票以检控干犯以的士载货、兜客及拒载等违例人士。

(七)为配合政府在源头打击本地有组织水货活动,地政总署辖下的分区地政处会适当地优先处理涉及水货活动的个案。工业大厦单位改作零售商店有可能违反土地契约,地政总署自二○一五年一月至十二月进行超过170次巡查行动,针对性地巡查新界屯门、元朗和北区三区怀疑涉及水货活动目标工厦内多个楼宇单位,并透过缩短宽限期等方式加强打击违契个案,期间向涉嫌违反土地契约的45个工厦单位的业主发出警告信。由于其中三个单位的用途于限期前未获纠正,地政总署根据《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第126章)重收该等单位,将其权益及相关的权利及义务转归财政司司长法团。

(八)建议的落马洲临时边境购物中心属于私营发展项目,项目的规划及营运安排等,由项目倡议者负责。项目需按既定的规划地政以及相关的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旅游事务署早前已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为项目倡议者就其申请的相关法定程序提供所需资料。城市规划委员会于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就此项目的规划申请批予三年的临时性质的许可,并附加规划许可条件。项目倡议者需符合各项规划许可条件,并提交有关项目就交通、环保及工务等各方面的建议安排,以供相关部门审批。

  各有关部门会继续密切监察情况,持续采取上述各项措施打击水货活动。



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