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灯光约章》今日生效(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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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四千间物业和商铺今日(四月一日)一起签署《户外灯光约章》(《约章》),共同缓减户外灯光造成的光滋扰和能源浪费问题。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为《约章》主持签署仪式时指出,签署《约章》机构涵盖不同界别,包括地产发展、物业管理、酒店餐饮、零售、银行,旅游及戏院,以及学校、公用事业和公营及非政府机构等。这些机构的积极参与和正面回应,正正配合了《约章》推动政府、商界及民间合作,凝聚共识,逐步为社会带来改变的目的。

  黄锦星指出,推行《约章》有助提升各商户和机构对於户外灯光造成的光滋扰和能源浪费等问题的关注,亦可鼓励他们改变做法,避免在晚间亮不必要的户外灯光。关灯安排不仅可以为居民带来更好的作息环境,更可节约能源,推广低碳生活,以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深远影响。

  《约章》於今日起生效,签署机构承诺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遵守由晚上十一时到早上七时关灯要求的机构可获颁发「铂金奖」,由午夜十二时到早上七时关灯的机构则可获「金奖」。这些奖项将於二○一七年颁发。
 
  环境局会於报章及政府网站公布参与机构名单,并会提供标贴及证书,以供参与机构在其物业内展示。 

  推广《户外灯光约章》工作小组主席麦瑞攌在致辞时指,工作小组过去多月与环境局紧密合作,邀请各机构和商户签署《约章》,并得到十分正面的回应。不少机构和商户的负责人非常乐意作出配合,在预调时间关掉户外灯光,以表明他们对减低光滋扰和能源浪费的承诺。工作小组十分感谢他们的支持,并盼望有更多机构和商户签署《约章》,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

  除推出《约章》外,环境局亦重推《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指引》),由本年五月起举行多场讲座,呼吁各界在规划或管理其户外灯光装置时,采取《指引》提供的良好作业措施。环境局已发出指引要求各政府部门於晚上十一时关掉所有用作装饰、宣传及广告用途的户外灯光,并遵从《指引》的要求。

  政府於二○一一年成立户外灯光专责小组,就处理户外灯光造成的滋扰和能源浪费问题向政府建议适当的策略和措施。专责小组在参考国际经验和本地情况,以及考虑公众参与活动所收集到的意见后,於二○一五年四月向政府提交报告,建议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处理户外灯光造成的问题,包括推行《约章》和重推《指引》。政府已接纳专责小组的建议,并於二○一五年六月成立工作小组,策划和筹备推广约章的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广告、餐饮、物业管理,酒店及零售等业界人士,以及区议会议员。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