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烧味及卤味店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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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龙城一烧味及卤味店经营者因没有妥善贮存未加掩盖的食物,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林记烧腊」,位於佛光街何文田广场何文田街蒥地下75及80号档,由今日(三月二十二日)至四月四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十月及今年一月分别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二千五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二○一四年八月及去年八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四千六百元,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店铺去年十二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