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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处今日(三月十七日)出版《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第60号报告书》。
该刊物载列於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九月期间进行的一项「二零一五年有关住屋状况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的结果。该统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估算全港楼龄达25年或以上(即於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该日之前兴建)的私人住用/综合用途楼宇(不包括村屋)内的分间楼宇单位及居於其中的住户的总数,并搜集这类分间楼宇单位的住屋状况资料。
统计调查所指的「分间楼宇单位」是由一个屋宇单位分间成两个或以上的单位,并出租予多於一个住户。
统计调查的结果显示在统计时,全港楼龄25年及以上的私人住用/综合用途楼宇(不包括村屋)内约有25 200个屋宇单位有分间楼宇单位,占该些楼宇中所有屋宇单位数目的3.8%。位於该些屋宇单位的分间楼宇单位总数估计约有88 800个。平均每个有关屋宇单位分间成3.5个分间楼宇单位。
在统计时,该些分间楼宇单位合共为约87 600住户(注)及199 900名人士提供居所,住户人数中位数为2.0人。
分间楼宇单位的平均人均面积为5.8平方米。分间楼宇单位的住户每月租金中位数为4,200元,而该些住户的租金与收入比率中位数为32.3%。
在该87 600个居於分间楼宇单位的住户中,其单位设有独立电表、食水供应或独立厕所的住户数目的比例分别为96.2%、93.6%及91.1%。另有87.7%住户的单位内设有可向屋宇单位外开启的窗户及63.1%设有独立厨房/煮食地方。
61.6%的住户提及「租金比较可以负担(与租住整个私人屋宇单位作比较)」为在统计时居住在该分间楼宇单位的原因。另有36.3%提及「方便上班/上学」为居住在该单位的原因。
统计调查亦搜集居於分间楼宇单位的住户对单位居住环境的意见,结果显示43.8%的住户认为居住环境一般,38.1%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余下18.1%非常满意/满意。
类似的有关香港分间楼宇单位的住屋状况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曾於二零一四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间进行。二零一四年的统计调查亦涵盖全港楼龄25年及以上(即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该日之前兴建)的私人住用/综合用途楼宇(不包括村屋)。换言之,在涵盖楼宇的范围方面,跟上述二零一五年进行的统计调查有些微差异,即主要没有包括在一九九零年兴建的楼宇,但包括了在二零一五年拆卸的楼宇。在数字上,二零一五年的统计调查涵盖约664 300个屋宇单位,而二零一四年的统计调查涵盖约637 300个屋宇单位。数据使用者在比较两项统计调查的结果时,需加以留意。尤其是由於目标楼宇的涵盖范围有异,直接比较两项统计调查估算的分间楼宇单位数目存在上述局限。
另一方面,若数据使用者欲了解分间楼宇单位的普遍程度在二零一五年有否变化(即相对全港所有屋宇单位在比例上的变化),应参考以下两项指标:(一)有分间楼宇单位的屋宇单位占全港所有屋宇单位数目的百分比;及(二)平均每个屋宇单位分间成分间楼宇单位的数目。二零一四年两项指标的数字分别为3.9%及3.5个,跟二零一五年数字相若,这显示两年间本港分间楼宇单位的普遍程度大致维持不变。
《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第60号报告书》载有更详细二零一五年的统计调查结果及统计调查方法。用户可在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140_tc.jsp?productCode=B1130201)免费下载该刊物。
有关该刊物的查询,欢迎联络政府统计处社会统计调查组(二)(电话:2887 0592或电邮:thematic@censtatd.gov.hk)。
注:运输及房屋局已把居於分间楼宇单位住户的估计总数纳入去年的长远房屋需求推算中,并已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在《长远房屋策略-2015年周年进度报告》中公布。
完
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