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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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与警方今日(三月九日)在一项联合行动中拘捕了一名27岁男子,他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

  署方跟进一宗市民投诉时,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销售三款以日文标示含有「布洛芬」或「二氢可待因」的药品,而其标签没附有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行动中,警方拘捕涉案的卖家。

  卫生署正继续调查案件。

  「布洛芬」与「二氢可待因」均属第1部毒药。「布洛芬」为非类固醇消炎药,可用以减轻疼痛,副作用包括恶心、肠胃不适及胃溃疡。「二氢可待因」可用于止咳,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和便秘。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署方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因其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须于包装上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2016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