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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商界向本地大学作出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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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仁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报章报道,行政长官近月在不同场合指称,本地大学的资源已相当充裕而且有教职员过剩问题,因此呼吁商界人士不要再捐款给本地大学,而应捐款给科研项目或中小学。行政长官办公室就有关报道作出回应时没有承认或否认行政长官曾作出该项呼吁。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行政长官办公室有否在上述报道发表后随即向行政长官查证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为何行政长官办公室没有承认或否认行政长官曾作出上述呼吁;若否,原因为何;

(二)由二○一三/二○一四年度至二○一五/二○一六年度,每年各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资助院校」)的以下资料:
(i)经常性补助金的变幅和涉及的金额、
(ii)居所资助及其他福利的拨款额及变幅、
(iii)薪酬福利的开支款额及其占整体拨款的百分比、
(iv)其他各项拨款的变幅和涉及的款额,及
(v)商界或个人捐款总额与当年政府资助总额的比例;及

(三)有否评估商界会否响应行政长官的呼吁而减少向本地大学作出捐款;若有评估而结果如此,政府会否在推出下一轮的「配对补助金计划」时,调高政府向资助院校发放的配对补助金对该等院校筹得的捐款的比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支持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的优质及持续的发展,透过拨款支援资助院校进行教学和研究等工作。政府以整笔拨款的形式向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经常补助金,通常以三年为一个资助期,以配合教资会资助界别的学术规划周期。拨款水平乃按照既定机制而厘定,当中包括考虑资助期内的学额指标,以及按物价和薪酬水平变动作出必要调整。以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三年期为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全面接纳教资会的建议,把拨款限额订为536亿元,亦即每年179亿元,与二○一五/一六学年的171亿元相比,增加4.7%。

  另一方面,政府亦支持院校开拓不同类型的经费来源,透过建立有系统的筹募捐款机制,培养社会的捐献文化。

  教资会资助院校均是独立的法定团体,在管理校内事宜、人事及薪酬制度,以及内部资源调配等方面均享有高度自主权,并可自行决定如何善用补助金和其他来源的经费。然而,有鉴於各院校获政府及社会人士提供庞大经费,以及高等教育对整体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和公众关注各院校的运作,诚属合情合理。因此,政府及教资会一方面致力维护各院校的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权,同时亦要求院校就其运作保持透明度和向公众问责,确保院校所得的经费用得其所,符合学生和社会的最佳利益。

  就何俊仁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及(三)行政长官一直鼓励社会人士捐资助学,捐助对象包括大学和中学。行政长官本人亦曾於去年亲自出席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的捐赠仪式,并在仪式上鼓励社会各界继续捐助大学。此外,行政长官亦将继续出席不同大学的筹款活动,以表示对大学发展的支持。

  至於配对补助金计划则属非经常性的计划。第六轮配对补助金计划於二○一四年七月底完结,政府暂时未有具体计划推行下一轮配对补助金计划。政府日后如再次推行配对补助金计划,届时将考虑合适的配对比例。

(二)各所教资会资助院校由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年度的有关资料已载於附表。



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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