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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对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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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雇主可使用其为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支付的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抵销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须向有关雇员支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承诺「逐步降低强积金户口内雇主累积供款权益用作抵销雇员长期服务金及遗散费的比例」(对冲比例)。行政长官上任至今已超过三年半,但他仍未有就落实此承诺提出具体安排。行政长官上月出席本会答问会时表示,他「一定会争取在本届任期内落实政纲内的承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至今有没有就落实上述承诺制订具体计划;若没有,政府如何体现行政长官「一定会争取在本届任期内落实政纲内的承诺」,以及政府现时是否已放弃落实该承诺;及

(二)政府会否参考过去推行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和有薪侍产假安排的经验,逐步降低日后与合约雇员签订的合约中的对冲比例,以及要求政府外判服务承办商及资助公营机构跟随此做法,以起带头作用和显示政府落实上述承诺的决心;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政府的回应如下:

(一)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与强积金雇主供款累算权益的对冲,涉及不同持份者的利益,是社会相当关注的议题,也关系到退休保障这个重大议题。更改现有安排将影响雇员的退休福利及雇主(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目前社会就此未有共识。

  扶贫委员会正就退休保障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公众谘询,并会一并谘询如何强化现有退休保障制度各根支柱的功能,其中包括「对冲安排」。社会可善用这次公众谘询,就如何妥善处理好「对冲」问题的可行方案对雇主和雇员的影响及政府的角色作全面和深入的讨论,努力找出一个劳资双方均能接受的方案。社会亦应考虑如何理顺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和强积金之间的关系,以及讨论可透过哪些纾缓措施,减低任何改变对商界(特别是中小企业)及劳动蒥场的影响。政府会以开放的态度聆听不同界别的意见,在完成谘询后,会仔细分析及研究收集所得的意见,就这个议题作通盘考虑。

(二)改变强积金对冲安排涉及不同持份者的利益并与香港的营商环境息息相关,故必须求同存异、审慎处理。扶贫委员会现正就退休保障(包括「对冲安排」)进行公众谘询,在社会上仍未就此议题凝聚到共识前,我们会继续履行政府作为雇主的法定责任,按现行法例处理政府雇员的强积金安排。政府不拟要求外判服务承办商或资助公营机构先行更改现有安排。



2016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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