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费用二月一日起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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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邮政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宣布,继立法会通过《2015年邮政署(修订)规例》,由二月一日起,将会调整14项《邮政署规例》(第98A章)下的邮政费用(包括私用信箱及私用信袋年费及邮包记录派递费),以弥补自上次调整以来的相关累积通胀;调整三项邮政费用及修订其服务条款(即邮包转递费、商业回邮服务新领牌照费用及寄件人须就代收货价包裹缴付的特别费用)及开设简便回邮服务牌照费。《2015年邮政署(修订)规例》於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刊宪。

  夹附邮政费用调整的详情。顾客若有查询,可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香港邮政网页 (www.hongkongpost.hk)。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