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院获授大学名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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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一月二十六日)批准向香港教育学院(教院)授予大学名衔。教院的中、英文名称将分别改为「香港教育大学」及「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为使有关的名称更改生效,《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将於二月十九日刊登宪报,并将於三月二日提交立法会。

  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祝贺教院时表示,授予大学名衔,是对教院多年来的努力和贡献予以肯定,并将增强公众对该校及其毕业生的信心。

  他说:「近年,教院致力发展为一所以师资教育为主、辅以适当互补学科的多学科院校,即『教育为本,超越教育』,至今取得令人鼓舞的进展。教院亦迅速发展其研究能力。」

  「我们信纳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的检讨结果,认为教院完全符合资格加入教资会资助大学行列。更多院校具备大学普遍应有的质素和特质,亦见证高等教育界的长足发展。」

  除了授予大学名衔,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亦决定就教院现已取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的三个学科范围向该校授予自行评审资格,该三个学科范围分别为中文研究、英文研究及环境研究。此外,教院现时亦有在其他范围开办学士学位课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如教院日后能在这些余下范围取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教院将获授全面自行评审资格。

  成为大学后,教院将秉承其一贯使命,以教育为核心,而「教育为本,超越教育」的理念,则为教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稳健基础。一如其他七所教资会资助大学,教院仍须继续定期接受教资会辖下质素保证局的外部质素核证。

  吴克俭亦感谢教资会以及由Ivor Crewe爵士领导的检讨小组对此事宜进行了详细探讨,并提交检讨报告。

  他说:「我谨向教资会致谢,该会拟备的《检讨报告》具有真知灼见,为政府提供宝贵建议。」

  一九九四年,四所教育学院和语文教育学院合并,正式成立教院。二○○九年六月,当时的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教院的发展定出未来路向。自此以后,教院一直就这项决定进行跟进工作。二○一四年七月,教院向政府提交获授大学名衔的申请。教育局局长按照既定程序,要求教资会考虑该项申请及就此事向政府提供其专业意见。其后,教资会成立由牛津大学大学学院院长Ivor Crewe爵士领导的检讨工作小组,考虑有关事宜。教资会於二○一五年九月向教育局提交检讨工作小组报告。



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