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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署长向受监护儿童及青少年表达关怀(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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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叶文娟今日(一月九日)出席由社署与东华三院合办的「壮志骄阳嘉许礼2016」,向约二百名受社署署长监护的儿童和青少年及接受东华三院住宿服务的儿童及青少年表达关怀,并表扬过去一年在学术、操行、体艺及服务方面有优秀表现或进步的儿童及青少年。

  叶文娟在嘉许礼上致辞时表示,她很高兴能与由她当家长和监护人的「子女」会面,并欣悉各获奖的儿童及青少年能谅解自己的处境,并成功克服自身面对的不利环境,积极面对各项挑战。她同时鼓励在场的儿童和青少年抱紧信念,建立正面的人生观,及不断增值自己,向定下的目标奋斗。

  叶文娟亦向一直关爱及支持这些儿童及青少年的亲友、照顾者、义工及社工表达谢意,并感谢东华三院一直与社署合办及赞助活动,为这班儿童及青少年送上鼓励和祝福。

  在今日的嘉许礼上,共有四十四名儿童及青少年获颁发「最佳成就奖」或「最佳进步奖」。

  受社署署长监护的儿童/青少年都是因为种种原因,例如父母双亡、失踪、入狱、长期留院、欠缺照顾的能力或被评估不适宜照顾子女等,不能或不适宜与家人同住,由社署按《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请委任社署署长担任其法定监护人。社署的个案社工会依据个别儿童及青少年的家庭状况和需要,为他们制定适切的长远福利计划,包括安排领养、与家人团聚或长大后过独立生活等。

  截至二○一五年十一月底,共有六百五十二名儿童及青少年受社署署长监护。其中,有四成住在寄养家庭或儿童之家,另外近四成接受院舍服务,余下则接受其他安排,包括独立生活、与亲生父母、兄弟姊妹或其他亲友同住。

  今日一同担任嘉许礼主礼嘉宾的还有东华三院主席何超頔



2016年1月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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