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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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宪报刊登《2015年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设立定额罚款制度,作为处理店铺阻街问题的额外法律工具。

  条例草案将於明年一月六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拟议的定额罚款额将订於1,500元,食物环境徖生署和警务处会获赋权执行有关的定额罚款制度。

  政府发言人说:「当拟议的定额罚款制度成为新增的执法工具后,就「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行有关的店铺阻街行为,政府除可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A条向违例者作出票控外,亦可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政府希望藉此能更加快捷有效地处理店铺阻街问题,以及弥补现行票控制度下,检控时间长和罚款额偏低而削弱阻吓作用的不足之处。」

  他说:「过去数月,相关执法部门紧密合作,制订合适执法策略推行拟议的定额罚款制度,并与其他现有法律工具配合使用,从而发挥最大的作用。」

  政府於去年三月至七月进行公众谘询,就如何加强处理店铺阻街问题收集公众意见。大多数回应者均支持引入定额罚款制度作为额外的法律工具,以及将拟议的定额罚款额订於1,500元的水平。



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9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