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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吁团体依法举行公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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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已於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向一月一日於港岛区举行公众活动的主办单位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并呼吁有关团体依法和有秩序地举行活动。

  警方一向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贯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警方已就此活动作出风险评估,将会调配适当警力及因应现场情况作出安排,希望集会人士可以在安全及和平的环境下进行有关活动。

  警方提醒参与公众活动的人士必须守法,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并呼吁他们不要作出一些暴力或激烈的行为。若有任何冲击的场面发生,切记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与激烈示威者保持安全距离或尽快离开现场,让警方有足够空间处理。市民如发现有任何可疑人士或物品,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方举报。

  如有任何违法行为,警方必会果断执法,以维持公共秩序及保障公共安全。



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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