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消费物价指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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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布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2.4%,与二零一五年十月份相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亦为2.4%,较十月份(2.3%)稍高,主要是由於一项电力燃料费特别回扣的影响减退所致。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五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1.6%,而在二零一五年八至十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为0.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五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3%,而在二零一五年八至十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为0.2%。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2.6%、2.5%及2.1%,而十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6%、2.4%及2.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2.5%、2.5%及2.1%,在十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2.5%、2.4%及2.0%。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五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别为3.2%、0.9%及0.5%,而在二零一五年八至十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分别为0.9%、0.6%及0.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五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均为0.3%,而在二零一五年八至十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均为0.2%。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外出用膳(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及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均上升4.0%),住屋(分别上升3.9%及3.6%),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别上升3.7%及3.6%),杂项物品(分别上升1.0%及1.2%),杂项服务(分别上升1.0%及0.8%),电力、燃气及水(分别上升0.8%及1.6%)和烟酒(分别上升0.7%及0.5%)。

  另一方面,价格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耐用物品(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5.2%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4.8%)和衣履(分别下跌1.7%及2.6%)。

  至於交通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下跌0.3%,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上升0.7%。

  以二零一五年首十一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3.1%,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4.1%、2.9%及2.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二零一五年首十一个月合并计算的综合、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分别上升2.5%、3.1%、2.4%及1.9%。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止的三个月期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2.3%,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2.5%、2.3%及2.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2%、2.4%、2.4%及2.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3.2%,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4.4%、3.0%及2.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5%、3.1%、2.5%及1.9%。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通胀在十一月份维持温和。基本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升幅略为上升,是由於电力燃料费特别回扣的影响消失所致。事实上,其他大部分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的价格的按年升幅在十一月份轻微回落。

  发言人续指,展望将来,鉴於进口价格偏软,以及本地成本压力温和,通胀在短期内应会依然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走势,特别是通胀对低收入人士的影响。

进一步资料

  表1列载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2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一次性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3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1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备於月报中,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B1060001)、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1)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2)。

  现时的消费物价指数数列是根据「2009/10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开支模式而编制的。政府统计处正进行「2014/15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搜集资料以更新现时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开支权数。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新数列,将於二零一六年四至五月左右公布。经重订基期后,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起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将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为基期的新数列计算,这与现时以二零零九至一零年为基期的数列计算的变动率或会有些不同。为方便数据使用者,以二零零九至一零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数列,将会继续编制及发布,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的统计月份止。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政府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3903 7374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