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竞争事务审裁处全面运作
***********

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竞争事务审裁处(审裁处)明日(十二月十四日)在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开始全面运作,以配合《竞争条例》(第619章)於同日全面生效。

  审裁处是根据《竞争条例》设立的一个专责的法庭,有主要司法管辖权聆讯及裁定下述事宜:竞争事务委员会(下称「竞委会」)及通讯事务管理局就指称违反竞争守则而提出的案件;后续私人诉讼;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的法律程序中,指称曾违反行为守则作为免责辩护的案件;以及覆核竞委会/通讯事务管理局的若干裁定。

  在秉行公义的原则的前提下,审裁处在进行法律程序时须尽量不拘形式。审裁处将会以积极主导的方式管理案件。

  法官林云浩以及法官欧阳桂如於二○一三年八月分别获委任为审裁处主任法官及副主任法官,负责筹备成立审裁处的工作。他们均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此外,所有其他原讼法庭法官都是审裁处的成员,而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高级副司法常务官和副司法常务官在审裁处均担任相应的职位。

  以下有关审裁处的程序及费用的规则,为附属法例,已於二○一五年七月制订,并将於明日生效:

(一)《竞争事务审裁处规则》(第619D章);

(二)《竞争事务审裁处费用规则》(第619E章);

(三)《竞争事务审裁处诉讼人储存金规则》(第619F章);及

(四)《2015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规则》。

  此外,司法机构已发出涵盖审裁处详细法庭程序的相关《实务指示》,并已印备小册子,以帮助公众人士更容易认识有关的程序。

  有关审裁处的规则和资料,明日会上载至审裁处的网页www.comptribunal.hk/。

  公众人士如需向审裁处提交法庭文件,应於审裁处明日开始全面运作后前往位於高等法院大楼地下的审裁处登记处办理。



2015年12月1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0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