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市地段第221号延长招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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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发出「补充资料说明」,通知新界大埔荔枝山山塘路大埔市地段第221号的准买家,有申请人已於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大埔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P/25A的决定提出司法覆核许可申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2015年第221号)。据悉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2015年第221号的申请人寻求的济助之一为临时强制令,限制地政总署署长就该地段批出标书,以待法庭就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2015年第221号及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2015年第67号作出裁决。

  地政总署发言人说:「鉴於事件的最新发展,该地段的截标日期将由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延后至二○一六年二月五日。延长招标期可让准买家有更多时间,因应事件的最新发展考虑投标事宜。」有关延长招标期的通知,将於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刊登政府宪报。

  该份「补充资料说明」今日已上载至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并可供市民索阅。

  地政总署於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就该地段进行招标时,已告知准买家法庭已於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批予有关人士就城市规划委员会改划大埔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P/25下涵盖该地段及其他用地的「绿化地带」用途的决定而申请司法覆核的许可(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2015年第67号)。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