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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社会福利服务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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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钟树根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本港有不少非政府机构透过申请政府及其管理的各个基金或计划的资助(资助),提供各类社会福利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个非政府机构的下列详情(以表列出):(i)名称、(ii)本财政年度至今所获资助额及用途、资助的来源(例如政府、基金或计划),以及(i i i)该机构首次获资助的年份;及

(二)目前有多少个可供非政府机构申请资助的基金/计划;每个基金/计划的名称、本财政年度至今接获申请资助的宗数及批出资助额,以及现时的结余(以表列出)?

答覆:

主席:

  就钟议员的问题,我现答覆如下:

(一)社会福利署(社署)并没有备存个别非政府机构从不同途径所获得的社会福利服务拨款或资助的资料。

(二)劳工及福利局和社署辖下可供非政府机构申请拨款用作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基金/计划及在本财政年度审批申请的资料载于附件。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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